街坊鄰居之間借錢周轉、親戚朋友應急救急,都是常有的事兒——誰還沒個手頭緊的時候呢?大多時候,大家都是憑著一股子信任,找張紙隨手寫個借條,或者干脆口頭約定,覺得“都是熟人,不會賴賬”。可現實里,多少親戚因為借錢反目,多少朋友因為借條寫得不規范,最后錢要不回來,鬧到法院打官司。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數據,民間借貸糾紛中,約45%的案件存在借條約定不明的問題,其中有30%是因為借條里的關鍵措辭寫錯,導致借條效力存疑,錢要不回來。咱們普通人可能不知道,借條里的字眼兒講究可大了,尤其是有三個字,千萬別隨便寫,一旦寫上,借條可能直接變“廢紙”,哪怕鬧到法院,也可能因為證據不足輸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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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個字:“還”——一字多音,歧義能把人坑慘
這是借條里最容易出錯的字,沒有之一!比如有人寫“今還欠款5萬元”,看著簡單,可“還”字有兩個讀音,意思完全相反:讀“huán”是“歸還”的意思,說明已經還了5萬;讀“hái”是“仍然”的意思,說明還欠著5萬。就這一個字,債主說“他還(hái)欠我5萬”,欠債的說“我已經還(huán)了5萬”,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了法院,沒有其他證據佐證的話,法官也難判斷。
根據《民法典》第668條規定,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內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這種有歧義的表述,相當于借款合同關鍵信息不明確,一旦產生糾紛,債權人很難舉證自己的主張。正確的寫法是:如果是“歸還”,就寫“今歸還欠款5萬元,剩余欠款X萬元于X年X月X日還清”;如果是“仍欠”,就寫“今尚欠欠款5萬元,承諾于X年X月X日歸還”,用“歸還”或“尚欠”替代“還”,徹底杜絕歧義。
二、第二個字:“借”——只寫一個字,說不清誰借誰
很多人寫借條,開頭就寫“今借張三5萬元”,看著沒毛病,可仔細一想,問題大了:到底是“我借了張三5萬”(我是借款人),還是“我借給張三5萬”(我是出借人)?就因為少了一個“到”字,主體關系直接混亂。現實中就有這樣的案例:李四寫了“今借王五10萬元”,后來王五起訴李四還錢,李四卻辯稱“是王五借了我10萬,我是債權人”,因為借條沒寫清楚“借到”,王五又沒其他轉賬記錄佐證,最后官司輸得憋屈。
最高人民法院在民間借貸糾紛審理指南中明確指出,借條應清晰界定出借人和借款人,“借”與“借到”一字之差,法律意義完全不同。“借到”表示借款人已經實際收到了借款,借貸關系成立;而“借”只表示雙方有借貸意向,無法證明借款已經交付。正確的寫法是:“今借到張三(身份證號:XXXX)現金/轉賬人民幣5萬元(大寫:伍萬元整)”,加上“到”字,再注明身份證號和款項交付方式,一目了然,沒人能鉆空子。
三、第三個字:“今”——只寫“今”不寫日期,時效算不清
不少人圖省事,借條里只寫“今借到XX元”,卻不寫具體日期——沒寫借款日期,也沒寫還款日期。可別小看這個日期,它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也就是你多久內可以起訴要回錢。根據《民法典》第188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如果借條沒寫還款日期,訴訟時效從債權人第一次要求債務人還款時開始算;如果連借款日期都沒寫,一旦產生糾紛,債權人很難證明借款發生的時間,甚至可能因為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予支持。更常見的錯誤是,只寫“2024年5月”,沒寫具體日,或者寫“明年5月還清”,這種模糊的日期約定,都會給后續維權帶來麻煩。正確的寫法是:借款日期和還款日期都要寫完整,精確到日,比如“2024年5月20日借到XX元,承諾于2025年5月20日前還清”,這樣既明確了借貸時間,也確定了還款期限,訴訟時效也能清晰計算。
四、除了這三個字,借條還要避開這些“坑”
1. 不寫身份證號:找人都難
借條里只寫對方名字,不寫身份證號,萬一對方換了手機號、搬了家,想找人都難。正確做法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都要寫在借條上,最好附上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這樣就算打官司,也能準確鎖定被告。
2. 大小寫不一致:以大寫為準
比如小寫寫“5萬元”,大寫寫“伍仟元整”,一旦產生糾紛,法院會以大寫金額為準。所以借款金額一定要同時寫大小寫,而且要一致,比如“人民幣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避免篡改。
3. 沒寫還款方式:現金還是轉賬?
借條里沒說清楚是現金還款還是轉賬還款,后續借款人可能會說“我已經用現金還了”,而出借人說“沒收到”,沒有憑證很難說清。正確寫法是,明確還款方式,比如“還款方式為銀行轉賬,轉入出借人XX銀行賬戶(開戶行:XXX,賬號:XXX)”,同時保留好轉賬記錄。
4. 利息約定不明:視為沒有利息
很多人口頭約定了利息,可借條里沒寫,或者只寫“按慣例計息”,根據《民法典》第680條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如果想約定利息,一定要寫清楚“年利率XX%”或“月利率XX‰”,而且利率不能超過法律規定的上限(目前是LPR的4倍,可在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查詢最新利率),否則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
借條看著是張簡單的紙,實則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款合同,每一個字、每一個條款都不能馬虎。咱們普通人借錢給別人,本來是好心幫忙,可別因為借條寫得不規范,最后好心辦壞事,錢要不回來還傷了感情。記住這三個字不能寫,再避開上面這些“坑”,寫借條時多花幾分鐘仔細核對,就能最大程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借錢這件事既講人情,也守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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