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3歲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員陳超,因偷盜19件文物被槍決。
2025年,龐家捐贈的明代名畫《江南春》以8800萬元估價現(xiàn)身拍賣行。而南博曾稱它“是贗品”,6800元就賣給了一個叫“顧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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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兩件事,看似無關,實則同根。根子不在某個小偷,而在那棟建筑里從未真正修補過的漏洞。
陳超當年偷的是國家二級、三級文物,銷贓只換回3萬塊,卻搭上了性命。可人們很少問:一個普通保管員,是怎么繞過層層監(jiān)管,把19件文物一件件帶出庫房的?他的上級在做什么?入庫清點制度是擺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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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斃一個人容易,但若制度不改,漏洞照舊,悲劇只會換個名字重演。
果然,三十年后,《江南春》離奇“消失”。
南博的解釋輕描淡寫:“鑒定為偽作,已按規(guī)定處置。”可捐贈人家屬追問去向,法庭上拿不到完整文件;媒體一來,材料又“恰好”齊全。
更荒唐的是,1961年的鑒定明明寫著“題跋為真”,整幅畫卻成了可隨意處理的“廢品”。這哪是專業(yè)判斷?分明是權力說了算。
更讓人心寒的是態(tài)度:一旦你捐了,東西就跟你沒關系了。哪怕你祖上幾代人珍藏、無償獻出,博物館也可以一句“我們有權處置”打發(f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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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法律問題,法律確實規(guī)定捐贈后所有權轉移;這是信任問題,你把家族記憶托付給國家,換來的卻是沉默、推諉,甚至疑似監(jiān)守自盜。
網友說得扎心:“博物館一件,我一件,以后不能一笑置之了。”
這話聽著像玩笑,細想卻脊背發(fā)涼。如果連龐萊臣這樣的頂級收藏家族都保不住自己的捐贈品,普通人捐的東西,豈不是石沉大海都沒人問?
更諷刺的是,1995年南博還丟過一幅國家一級文物《云山霧靄圖》。怎么丟的?拍照時少了一幅,半個月后被一個中學生在露天石柱下?lián)斓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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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國寶,風吹日曬半個多月,博物院竟毫無察覺。最后獎勵學生2000元,案子卻不了了之。
問題從來不是“有沒有賊”,而是“有沒有防賊的心”。當內部監(jiān)督形同虛設,當處置流程黑箱操作,當捐贈者連知情權都被剝奪,再嚴的刑法也擋不住人心的潰堤。
如今,龐叔令要的不是錢,而是一句尊重。
她父親1959年捐畫時,沒想過回報,只盼這些文化瑰寶能被好好守護。可現(xiàn)實是,畫沒了,解釋沒有,連看一眼原始鑒定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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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冷漠,比盜竊更傷人。盜竊是明搶,冷漠是慢性毒殺,它殺死的是無數(shù)人愿意無償奉獻的赤誠之心。
就像現(xiàn)在很多人,不敢再真心喜歡一個人,怕被說“舔狗”;也不敢再輕易相信機構,怕被當成“傻子”。善意一旦被辜負,冷卻的速度比誰都快。
南博的問題,從來不只是南京的事。它關乎每一個曾想過“把祖?zhèn)髯之嬀杞o國家”的普通人,關乎未來還有沒有人,愿意把家族記憶托付給公共機構。
制度可以冰冷,但對待善意,必須有溫度。否則,下一個消失的,可能就不只是一幅畫了,而是整個社會對“無償”二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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