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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日,安徽宿州。當日凌晨,碭山交警在開展酒駕夜查時,發現一名出租車司機存在醉駕嫌疑,其呼氣檢測結果達到166mg/100ml。
經查,該司機前一晚和朋友聚餐,喝了4兩白酒和1瓶啤酒,結束后自以為時間已經很晚,應該不會有交警查酒駕,便心存僥幸駕車回家,結果上路后被查個正著。
經血檢,其血液酒精含量為167.2mg/100ml,確屬醉駕。
最終,該男子因醉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被依法吊銷駕駛證且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同時,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該男子被依法刑事立案。
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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