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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勾結掏空小區:業委會+物業+供應商的斂財套路,每個業主都該警惕!
“小區是我家,維護靠大家”——這句耳熟能詳的口號,在不少地方早已淪為諷刺。當本應代表業主利益的業委會、提供服務的物業公司,與外部供應商結成“利益共同體”,小區就成了他們肆意收割的“提款機”。從百萬維修資金被挪用,到公共收益被私吞,再到虛假維保漠視生命安全,一系列觸目驚心的操作,正在全國無數小區上演。今天,我們就撕開這層虛偽的面紗,曝光他們坑騙業主的五大核心套路,每個案例都真實可查,每筆賬都算在業主頭上!
套路一:公共收益“乾坤大挪移”,5萬報10萬的造假戲碼
小區的電梯廣告、停車費、快遞柜租金、商鋪租賃費……這些看似不起眼的收入,統稱“公共收益”,本應歸全體業主共有,卻成了物業和業委會最先下手的“肥肉”。他們的操作手法堪稱“教科書級”造假,廈門文某山莊小區的案例就是典型縮影。
2024年中秋,該小區舉辦的一場博餅活動,實際花費僅5.36萬元,物業公司卻在報銷單上虛報為10.73萬元,聲稱“物業與業委會各承擔一半”,企圖從公共收益中套取5.36萬元。更荒唐的是,這筆超過5萬元的支出,既未召開業主大會表決,業委會主任甚至未核實單據就簽字批準,全程僅憑“口頭協商” 。最終,若不是業主從公示明細中發現端倪,這筆本不該由業主承擔的費用,就會被堂而皇之地從公共收益中劃走。
類似的“暗箱操作”在全國屢見不鮮:上海上隴新村前物業撤離時,截留業主預繳的17.1萬元停車費,謊稱部分款項已用于維修支出,拒絕移交 ;南昌紅某星城小區物業公司長期隱瞞公共收益收支,侵占業主收益31.06萬元,直到被投訴才被迫退還 ;佛山凱某名都小區物業更是將外圍停車場、廣告位等收益據為己有,經法院判決后,才不得不返還業主414萬元巨款 。這些操作的核心套路是“三本賬”:對業主公示“縮水賬”,對監管部門提供“合規賬”,自己留存“真實賬”。公共收益要么不公示,要么公示的明細模糊不清,將業主應得的收益通過“虛報支出”“超額扣除管理費”等方式層層克扣,最終流入三方口袋。根據《民法典》第282條,公共收益應主要用于補充專項維修資金或由業主共同決定使用,但在利益面前,這條法律被他們視若無睹。
套路二:維修資金“虎口拔牙”,個人收款碼截流近千萬
如果說公共收益是“小錢”,那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就是業主的“救命錢”,專門用于房屋主體結構、公共設施的大修、更新和改造。但在某些人眼中,這筆錢就是“唐僧肉”,哪怕觸犯刑法也要據為己有。
湖南某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官員周某某的案例,刷新了人們對貪婪的認知。2012年至2022年的十年間,他利用管理維修資金的便利,用個人收款碼收取費用,以虛假收據、白條代替專用票據,截留3000余戶業主的維修資金993萬元,全部用于個人及家庭開支。此外,他還挪用172萬元償還個人借款,事發后試圖通過假離婚轉移財產逃避追贓 。最終,周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6個月,但業主們的“救命錢”雖被追回,卻讓小區在十年間面臨公共設施維修無錢可用的困境。
維修資金的坑騙套路更具隱蔽性:要么與施工方勾結,虛報維修項目和費用,比如將小修小補夸大為大修工程,一套電梯維修報價虛高50%以上;要么偽造業主簽名,編造維修需求,騙取維修資金;更有甚者像周某某一樣,直接通過違規收費方式截流資金,讓維修資金賬戶淪為“空殼”。這些行為不僅違反《物業管理條例》,更已構成貪污、挪用公款罪,但因其操作周期長、涉及人數多,往往難以被及時發現。
套路三:物業選聘“暗箱操作”,問題企業靠造假中標
物業選聘本應是業主自主選擇服務方的權利,但在業委會的操控下,卻成了“蘿卜招聘”的舞臺,外部招標代理和問題物業相互勾結,將業主的選擇權玩弄于股掌。
株洲山某錦園小區的物業選聘過程,堪稱違法操作的“集大成者”。業委會主任與招標代理公司、家某物業串通,先是讓家某物業提供虛假材料騙取投標資格,再由招標代理公司擅自變更開標時間,未發布任何變更公告就將開標日期推遲,違反《招標投標法》的強制性規定。更離譜的是,招標代理公司員工直接主持業主大會投票和計票,涉嫌偽造表決結果,幫助家某物業“成功”中標 。
無獨有偶,長沙曙某泊岸小區業委會在選聘物業時,同樣套路滿滿:招標文件沒有明確評標標準,評標委員會全是非專業人員,違反“專家需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法律規定;招標時限僅17天,不足法定最低20天,變相排擠優質物業;最終選出的候選物業,涉訴超3000起,還存在安全生產、消防管理等行政處罰記錄,嚴重威脅業主安全 。
這些操作的核心是“排除異己、內定中標”:通過縮短招標時間、模糊評標標準、偽造表決結果等方式,讓有利益輸送的物業順利中標,而真正優質的物業要么被擋在門外,要么因程序不公選擇退出。業主們最終得到的,是服務質量差、收費高的物業公司,后續維權卻因“選聘程序合法”的虛假表象難以推進。
套路四:供應商“虛假履約”,拿業主安全當賭注
電梯維保、綠化養護、化糞池清理……這些與業主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背后隱藏著物業與外部供應商的利益勾結。他們的套路很簡單:低價中標、虛假履約,用業主的居住體驗和生命安全換取利潤。
南通某小區曾發生這樣一幕:業主曾大爺帶著孫子乘坐電梯時,電梯突發故障停運,緊急報警按鈕按下后無人應答,祖孫二人被困半小時才獲救。事后調查發現,小區電梯維保記錄全是“造假杰作”——維保公司員工上門后,既不放置安全警示標志,也不進行實質檢測,僅在轎廂內簽到簽退、掃碼上傳信息,單次維保時間不超過2分鐘,卻在記錄上勾選“全部合格” 。更惡劣的是江蘇某小區,電梯故障導致業主頸椎骨折,維保單位無法提供當月維保記錄,事后竟與物業串通偽造記錄,試圖逃避責任,最終被主管部門罰款5萬元 。
這類套路的受害者往往是全體業主:電梯維保“走過場”,埋下安全隱患;綠化養護“偷工減料”,收著高額費用卻讓草坪斑禿、樹木枯萎;化糞池清理“敷衍了事”,導致污水外流、異味彌漫 。物業與供應商形成“利益默契”:物業接受回扣后放松監管,供應商通過簡化流程、降低成本賺錢,而業主繳納的物業費,最終變成了雙方瓜分的“利潤”。
套路五:違建欺詐“瞞天過海”,偽造簽名掩蓋違法行為
當業委會和物業想通過違規建設牟利時,業主就成了他們“合法外衣”的工具。株洲美某檀府小區的案例,暴露了這種套路的無恥本質。
該小區應急物業與業委會成員、樓棟長勾結,在未取得任何規劃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建設小區門樓,屬于典型的違法建筑。被業主舉報后,他們非但不停止違法行為,反而編造“門樓具有合法手續,因遭人惡意舉報需業主簽名支持”的謊言,在業主群里號召大家簽名,試圖用“業主同意”掩蓋違建事實 。更令人憤慨的是,他們還聲稱社區書記、街道辦主任等現場支持,企圖借助行政機關的名義誤導業主,將違法建設包裝成“完善基礎設施”的惠民工程。
這類套路的核心是“欺騙+脅迫”:先隱瞞違規事實擅自施工,事發后編造謊言誤導業主,通過偽造簽名、虛假宣傳等方式,將違法行為轉化為“業主自愿”的結果。一旦違建成型,即便后續被認定違法,拆除成本也會轉嫁給業主,而業委會和物業早已從中獲利。
業主維權:別讓沉默縱容貪婪
從公共收益被侵占到維修資金被挪用,從虛假維保到違法選聘,業委會、物業與供應商的勾結,本質上是利用了業主的信息不對稱、維權成本高、監督缺位等弱點。但這并不意味著業主只能任人宰割,佛山凱某名都業主通過訴訟追回414萬公共收益、淄博怡某云錦小區業主依法更換物業并降低物業費,這些案例都證明:只要業主團結起來,依法維權,就能打破利益格局。
在此提醒全體業主:一是成立獨立的業主監督小組,定期核查公共收益賬目和維修資金使用情況,要求物業公示詳細明細,拒絕“模糊賬”;二是嚴格遵守業主大會流程,重大事項必須經“雙過半”業主同意,拒絕業委會“一言堂”,對偽造簽名、違規表決等行為及時取證;三是遇到侵權行為時,聯合其他業主向住建、市場監管等部門投訴,必要時通過訴訟維權,借助法律武器追回損失。
小區不是少數人的“斂財工具”,而是全體業主的共同家園。業委會的權力來自業主授權,物業的服務源于業主付費,供應商的履約關系業主安全。當這三方淪為利益共同體,損害的不僅是業主的財產權益,更是社區的信任基石。希望每一位業主都能擦亮眼睛,警惕這些坑騙套路,用團結和法律守護自己的家園——畢竟,沉默只會縱容貪婪,只有主動維權,才能讓小區回歸“安居樂業”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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