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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禁摩令”,再續三年!
近日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發布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關于禁止摩托車在部分道路行駛的通告》
自2026年1月1日起
深圳“禁摩令”再續三年
除個別道路外全天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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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福田、羅湖、南山、鹽田、寶安、龍崗、龍華、坪山、光明區內的道路,除107國道(北起莞深交界處,南至新橋立交)、坪山大道(東起惠深交界處,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時至24時禁止摩托車行駛。
同時,大鵬新區內的道路,除坪西路、鵬飛路、葵鵬路、南西路、海濱路、同富路、坪葵路、鹽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時至24時禁止摩托車行駛。
對于在我市從事公共設施搶修、警用巡邏所使用的摩托車、經市殘聯備案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以及按照有關規定注冊登記,納入特種行業備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駛措施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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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 攜手共創
交管部門在續發“禁摩令”的解讀中強調,此舉的主要任務是,加強我市摩托車安全管理工作,明確我市摩托車禁行道路,防范摩托車安全事故。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駕駛摩托車闖禁行區將面臨:車輛直接扣留,罰款2000元人民幣,無證駕駛者額外面臨行政拘留。
本次續發“禁摩令”有效期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
(內容 來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深圳全市嚴查!
各位司機朋友請注意
近期深圳交警
在全市范圍內
持續開展“獵虎”行動
嚴查涉酒駕駛
年關將至,聚會增多
下面這些真實案例
再次提醒您,無論何時
這根“開車不喝酒”的弦
一刻都不能松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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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坪山交警在坪山收費站開展“獵虎”行動時,發現一司機涉嫌酒駕。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122mg/100ml。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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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寶安交警在開展“獵虎”行動時,發現一司機涉嫌酒駕。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121mg/100ml。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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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光明交警在開展“獵虎”行動時,發現一司機涉嫌酒駕。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司機體內酒精含量為93mg/100ml。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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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龍崗交警在開展“獵虎”行動時,發現一電動車駕駛人涉嫌酒駕。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體內酒精含量為130mg/100ml。
再次提醒大家
飲酒后
人體各部位感官受影響
駕車上路極易引發事故
各位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幸
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等。
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視覺障礙
飲酒后會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領會交通信號、標志和標線。飲酒后視野還會大大減小,視覺模糊,眼睛只盯著前方目標,對處于視野邊緣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
疲勞
飲酒后易困倦,表現為駕車行駛不規律、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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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持續開展
“獵虎”行動及勸阻酒駕行動
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線
請廣大駕駛人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
堅決做到
“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共同維護安全和諧的
道路交通環境
提醒更多人吧!
(來源:深圳交警權威發布)
來源:深圳夢(微信號ID:SZeverythi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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