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上路,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然而,總有一些人明知自己的駕駛證有問題,卻仍抱著“不會那么巧被查到”的心態開車上路。這種僥幸心理,不僅是對自己不負責任,更給道路安全埋下了隱患。12月22日,山西高速交警發布近期查處的多起相關案例。
查獲多起典型案例
12月21日,高速交警一支隊八大隊指揮中心接到預警:一輛晉J牌照小車正行駛在青銀高速呂梁段,而該車駕駛人的駕駛證處于扣留狀態。民警立即在呂梁東收費站布控并將其查獲。經核實,該駕駛人的駕駛證確實在依法扣留期間。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對其處以罰款200元、記6分的處罰,并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
12月12日上午,高速交警三支隊八大隊在晉城收費站開展稽查時,系統預警一輛豐田轎車駕駛人信息異常。民警隨即攔截該車。調查發現,該駕駛人早在2021年就因二次酒駕被吊銷駕駛證,2024年又因醉駕被處罰過。此次屬于駕駛證被吊銷期間再次違法駕駛機動車。面對民警告知的違法事實與處罰依據,駕駛人表示無異議。
12月17日,山西高速交警四支隊十大隊民警在光華收費站查獲一起準駕不符的違法行為。駕駛人秦某出示的駕駛證為D照,僅能駕駛摩托車,卻開著小型汽車。秦某稱,因與妻子發生爭吵,為盡快趕去溝通,便心懷僥幸駕車上路。最終,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駕駛證記9分。
這些情形都屬“無證駕駛”
“無證駕駛”并非僅指從未取得過駕駛證。事實上,在駕駛證被依法吊銷或注銷后駕駛機動車,屬于無證駕駛;即便持有駕駛證,但如果處于被暫扣、扣留或公告停止使用的狀態,在此期間開車,也同樣違法。
此外,日常生活中容易被忽視的一種情況是“準駕不符”,即僅持有摩托車駕駛證卻駕駛小型汽車,或是持有小型汽車駕駛證卻駕駛大型客車等與證件載明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這在法律上同樣被視為無證駕駛的一種表現形式。任何通過偽造、變造等非法手段取得駕駛證的行為,自始至終都不具備合法駕駛資格。
無證駕駛的危害與后果必須清楚
高速交警介紹,無證駕駛行為背后,是極高的安全風險與沉重的法律代價。由于未經系統培訓和考試,無證駕駛者普遍缺乏必要的駕駛技能、安全知識和應急處理能力,猶如“移動隱患”,在復雜路況下極易引發嚴重交通事故,威脅自己、乘客及所有道路參與者的生命財產安全。從法律層面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于未取得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車的違法行為,將面臨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可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若由此引發事故,還將承擔相應的民事乃至刑事責任。
交警部門鄭重提醒:請務必依法考取并持相符的駕駛證上路,摒棄僥幸心理,守法出行,共同守護道路平安。記者 楊晶
來源:山西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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