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青海省發改委發布《關于我省新能源機制電價非分布式存量項目清單的公示》。清單包含155個新能源項目,總規模2532.215萬千瓦,多數項目機制電價為0.2277元/千瓦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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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的燃煤基準電價為?0.3247元/千瓦時。與燃煤基準電價相比,存量項目機制電價跌去了近30%。
青海是西部重要的清潔能源基地。因風光資源異常豐富,“雙碳”目標公布后的“十四五”期間,青海一度成為新能源的“樂土”。短短5年間,青海省新能源裝機以及光伏裝機雙雙翻番。
然而,新能源裝機“大干快上”的樂觀情緒,隨著“136號文”后機制電價政策的落地戛然而止。從存量項目到增量項目,都在急切尋找著活下去的出路。
存量項目“水深火熱”
雖然青海新能源在“十四五”期間經歷了發展高峰期,但是與新能源裝機逾1億千瓦的新疆、內蒙古、山東等相比,青海還是有很大差距。截至今年5月底,青海光伏裝機約3800萬千瓦,風電裝機約1300萬千瓦,合計僅5100萬千瓦。
按理說,青海應該加強機制電價政策的保障水平,以促進新能源項目繼續大發展。但12月15日機制電價存量項目清單的出爐,讓外界大跌眼鏡。除了機制電價低于燃煤基準電價30%外,機制電量和保障年限也都嚴重不及外界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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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單中,分散式風電、扶貧項目、金太陽、特許經營權項目受到特別優待,這些項目電量全額納入機制電量范圍,執行期限按照政策開始執行時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時數對應年份與投產滿20年對應年份較早者確定。
但是,分散式風電、扶貧項目、金太陽、特許經營權項目裝機容量僅有2.18GW,在總裝機中占比不足9%。對這些項目的優待,并不能對青海新能源的發展產生明顯的帶動作用,而其余91%的市場化項目才應該是政策關照的重點。
可實際上,經初步測算,青海省存量市場化光伏及風電項目,獲得的機制電量比例低于15%。
同時,存量市場化項目機制電價執行期限僅為5年,時間為2026年1月1日-2031年12月31日。要知道多數存量項目都是“十四五”期間上馬的新項目,合理的機制電價執行期限至少應該是10-15年。
機制電價水平低、機制電量占比低、執行期間短,多重因素將導致青海的存量新能源電站面臨收入銳減的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青海電力市場目前正面臨現貨電價“超級之底”以及高棄電率問題。
2025年11月1日,青海電力市場進入連續結算試運行,其中光伏出清價格低至0.1045元/千瓦時。
并且,青海省光伏項目棄光限電率遠高于消納預警中心公布的數據:相關統計信息顯示,海西州部分光伏電站棄光限電率普遍在30%以上(部分電站棄光限電超過50%),青海省其他地區光伏棄光限電率也在20%以上。
在此背景下,青海的存量新能源項目又得不到機制電價政策的有效保障,必然將深陷“水深火熱”之中。
增量項目“前途未卜”
青海存量新能源項目“水深火熱”,那增量項目會不會好一點?
迄今為止,青海省已經先后完成了兩輪增量項目機制電價競價。
11月12日,青海公示2025年青海省首批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結果:風電、光伏項目競價出清價格為0.24元/千瓦時;風電機制電量為5.43億千瓦時,項目4個;光伏機制電量為11.25億千瓦時,項目23個。
12月9日,青海公示2026年新能源機制電價競價結果(第二批):光伏項目機制電量7.81040337億千瓦時,機制電價0.227元/千瓦時,項目49個;風電項目機制電量6.68870053億千瓦時,機制電價0.24元/千瓦時,項目4個。
華夏能源網注意到,這兩批新能源項目機制電價競價中,存在著兩大隱憂。
第一個隱憂是,第一次競價風電和光伏的機制電價同為0.24元/千瓦時,而第二次競價光伏項目機制電價降到了0.227元/千瓦時。
這主要是因為兩次競價的機制電價上下限有了變化。第一次競價,風電、光伏競價上限均為0.24元/千瓦時,風電競價下限0.205元/千瓦時,光伏0.18元/千瓦時;而第二次競價,風電項目競價上下限分別為0.24元/千瓦時、0.205元/千瓦時,光伏項目競價上下限分別為0.2277元/千瓦時、0.15元/千瓦時。
與第一次相比,第二次競價中光伏項目機制電價上下限均下調。這意味著,今后青海機制電價競價中,光伏項目機制電價上下限可能還會繼續向下調整。這將嚴重打擊青海光伏項目的發展積極性。
第二個隱憂是,第一次競價的項目為2025年下半年增量項目,機制電量合計逾16億千瓦時;第二次競價的項目為2026年全年的增量項目,機制電量合計逾14億千瓦時。也就是說,2026年全年的增量項目竟然比2025年下半年的增量項目入選的機制電量規模還要小。
入選的機制電量越來越少,倒不是青海官方刻意為之。事實上,第一次競價,青海方面機制電量給的總規模是22億千瓦時,但卻只實現了16億千瓦時;第二次競價,青海方面將機制電量給的總規模提高到28億千瓦時,結果卻只實現了14億千瓦時。
入選機制電量少的主要原因,是青海的新項目正在逐漸減少。再細究下去,就會發現是由于市場信心不足,上馬投資的項目少了。機制電價低、現貨電價低、中長期合同電價低……這必然帶來新能源項目收益的斷崖式下降和投資積極性的不足。
青海是觀察新能源全面入市后市場變化的一個樣本。各地能源主管部門亟需有所行動,提高新能源收益保障,讓投資者恢復信心,否則一片片新能源“樂土”要變“荒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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