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電影《我不是藥神》熱映,講述了一個代購境外平價抗癌藥的故事,感動無數觀眾。影片原型陸勇,因從印度購買未經國內審批的仿制藥救助白血病病友,一度被以“銷售假藥罪”起訴,最終檢察機關作出不起訴決定。
七年之后,又一樁與“境外抗癌藥代購”相關的案件走入公眾視野,但這一次,故事卻走向了完全不同的結局。據央視新聞報道,一盒標價1500元的“進口版安羅替尼”,被患者當作救命藥服用數月,最終卻查出不含任何有效成分。毛某以“代購境外抗癌藥”為名,伙同境外人員仿制藥品,通過背包客帶回國內,經層層分銷流入全國市場。這些藥片毫無療效,卻讓無數患者在絕望中支付了真金白銀。
兩起案件,看似都與“代購”“仿制”“抗癌藥”相關,但內核卻有云泥之別。我們可以寬容雪中送炭的“藥神”,卻絕不能姑息趁火打劫的“魔鬼”。
寬容“藥神”,是體諒困境中的善意。陸勇案之所以引發廣泛同情,是因為其行為背后是普通人面對天價藥費時的無奈與掙扎。當時,正版抗癌藥價格高昂,不少患者家庭因病致貧、因病返貧。陸勇代購的印度仿制藥,雖然未獲國內審批,卻含有有效成分,能真實延長患者的生命。他本人也是患者,代購并非為牟取暴利,而是為了自救與救人。
檢察機關最終對陸勇不予起訴,這一決定并非對法律的漠視,恰恰體現了司法的溫度與智慧。它在法律與人情之間找到了平衡點,既維護了藥品管理秩序,也回應了生命的迫切需求。更重要的是,此案推動了社會對高價藥問題的關注,間接促進了抗癌藥降價、醫保談判等一系列制度改善。這種寬容,是對人性善意的守護,也是對民生痛點的正視。
嚴懲“魔鬼”,是捍衛生命與公平的底線。而毛某的行為,則完全是另一回事。他并非患者,更無救人初衷,只是看中了危重病人與家屬“病急亂投醫”的心理,將假藥包裝成“境外平價特效藥”進行銷售。這些藥片不含任何有效成分,患者服用后不僅無法控制病情,更可能因延誤治療而失去生命機會。
更惡劣的是,這種行為直接踐踏了兩個底線:一是對患者生命健康的極端漠視,二是對知識產權與醫藥創新生態的嚴重破壞。安羅替尼作為我國自主研發的靶向藥,背后是藥企長達數年、耗資巨大的研發投入。假藥的流通不僅欺騙患者,也侵害創新藥企的合法權益,長遠來看將打擊醫藥行業的創新積極性,最終損害的是所有患者的利益。
救命藥有效成分為0,既是案件也是社會考題,這說明對于救命藥還要想辦法實現“真救命”。
近年來,國家通過藥品集中采購、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推動國產創新藥研發等多項措施,已使不少抗癌藥價格大幅下降、可及性提升。例如,安羅替尼本身已有多個適應證被納入醫保,患者負擔顯著減輕。但這還不夠,要徹底鏟除假藥的生存土壤,我們仍需:繼續完善醫保保障,擴大覆蓋范圍、優化報銷政策,減輕患者藥費負擔;加強藥品價格調控與供應保障,讓更多救命藥買得到、用得起;
強化全鏈條監管,對生產、流通、銷售環節實施更嚴密監控,斬斷假藥黑色產業鏈;普及醫藥知識,提升公眾辨識能力,減少患者因信息不對稱而上當受騙。
在敬畏生命的地方,容不下魔鬼的謊言。醫藥領域,事關生死,容不得灰色地帶。對陸勇的寬容,是對人性善意的保護,是為那些在制度縫隙中掙扎的生命留下一扇窗;對毛某的嚴懲,是對生命尊嚴的捍衛,是為社會公平與醫藥秩序筑起一道防火墻。
法治的真諦,不在于刻板冰冷,而在于精準地區分善惡、權衡輕重。我們期待一個既充滿溫度、又堅守底線的醫藥環境:讓真正的“藥神”不再因制度困境而鋌而走險,讓每一個“魔鬼”都在法律面前無所遁形,讓急需救命藥的患者,能看得到希望、用得上好藥、走得出困境。
這不僅是司法的責任,也是制度進步的方向,更是我們對生命應有的敬畏。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