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軍律師.
如需幫助可關注,私信必復。
![]()
不少人存在“退休即免責”的認知誤區(qū),認為公職人員退休后便脫離監(jiān)督管轄。
退休不是“護身符”!公職人員退休后違法違紀,監(jiān)察機關仍可立案處理!
一、核心依據(jù):退休不免除監(jiān)督管
只要是黨員,無論其何時違紀違法,只要符合立案標準的,均可根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jiān)督執(zhí)紀工作規(guī)則》第三十七條進行立案,與其是否在職、就業(yè)無關。
對退休公職人員無論退休前還是退休后涉及職務違法、職務犯罪,需要追究法律責任的,其政務立案適用《監(jiān)察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如果不屬于職務違法行為,根據(jù)《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七條之規(guī)定也應立案。黨紀、政務案件均按干部管理權限進行分級管理。
《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已經退休的公職人員退休前或者退休后有違法行為的,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是可以對其立案調查;依法應當予以降級、撤職、開除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相應調整其享受的待遇,對其違法取得的財物和用于違法行為的本人財物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處理。
已經離職或者死亡的公職人員在履職期間有違法行為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處理。《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也有類似規(guī)定,因此退休公職人員存在違紀違法行為的,應當政務立案,但不用作出政務處分,應以“調查結論”的形式明確違紀事實,如果影響其退休費待遇的,應一并明確。
《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也明確,已經退休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不再作出處分決定,但應當立案調查并按程序作出調查結論,明確其應受處分的種類。對于應當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的,其養(yǎng)老保險等相應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三類觸發(fā)立案的核心情形
監(jiān)察機關對退休公職人員的立案并非“一刀切”,主要覆蓋以下三類情形:
一是退休前違法違紀、退休后被發(fā)現(xiàn)。公職人員履職期間的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等行為,即便退休后才被舉報查實,監(jiān)察機關仍可立案。需注意,職務犯罪需符合刑法追訴時效,黨紀審查則無時效限制。例如,某公職人員退休5年后,被查出在職期間受賄,監(jiān)察機關立案查實后,依法追繳違法所得并建議調整其退休待遇。
二是退休后實施與原職權相關的違法違紀行為。部分公職人員退休后利用原職務影響力謀私,如“期權腐敗”、違規(guī)接受原管轄企業(yè)聘用、打招呼謀利等,均屬監(jiān)察管轄范圍。此類行為若涉嫌犯罪,可移送司法機關;若違反黨紀,可給予相應處分。
三是需給予重處分或涉及違法所得的情形。若違法違紀行為應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等重處分,或存在違法所得需追繳,必須立案;若僅應給予警告、記過等輕處分,因對退休人員無實際影響,一般通過談話提醒等方式處理,可不立案。
周軍律師提醒,退休公職人員違法違紀仍由監(jiān)察機關立案處理。立案后雖不再給予政務處分,但可以1.調整退休待遇,對應降級、撤職、開除等重處分情形,降低基本退休費、取消政治待遇等;2.追繳違法所得,對受賄款、違規(guī)禮品禮金等依法沒收、追繳或責令退賠;3.移送司法機關,若查實涉嫌職務犯罪且未過追訴時效,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將取消原退休待遇。遇到相關問題,建議及時咨詢專業(yè)律師,尋求有效的法律幫助,以免錯失維權良機。
![]()
普及法律常識,幫您維護權益。
點贊關注分享,讓親友都得到法律保護!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