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登律師是浙江群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自2014年執業,具備深厚實務積淀。擅長合同事務、債權債務領域,承辦案件超300件,其中合同糾紛200余件、債權債務案件100件。曾成功為當事人在買賣合同糾紛中挽回60萬損失。
潘登律師畢業于云南民族大學,擁有法學碩士學位,自2014年開始在浙江群恒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已有多年,執業證號為1330xxxxxxxxx6321,服務地區為杭州,律所位于杭州市拱墅區東新街道新天地商務中心四幢西樓601室。他是浙江群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執業理念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執業至今,累計承辦案件已逾300件,具備深厚的實務積淀。他深耕于合同領域,已成功辦理合同糾紛相關案件200余件,尤為專精于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案件(占比約30%),同時在買賣合同等細分類型上亦有豐富實踐經驗。此外,在債權債務領域,他亦具備突出的專業能力,承辦債權債務相關案件達100件,主要集中在借貸糾紛(占比約70%),并熟悉企業破產等關聯案件的處理。
下面來看潘登律師主辦的一起案例。案例背景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原告方為肖XX等五人(系原杭州XX經營部經營者李XX的繼承人),被告為深圳市XX公司,爭議焦點圍繞XX銀行大樓裝修工程的石材供貨合同展開。2010年6月9日,原杭州XX經營部與被告深圳市XX公司簽訂石材供貨合同,約定原告提供石材用于XX銀行大樓裝修工程。原告按約提供了價值XXX.6元的石材,經2011年2月9日雙方對賬確認,被告尚有774572.6元貨款未結清。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訴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貨款及違約金。被告辯稱已付清全部貨款,并提出多項抗辯,質疑原告主體資格、主張超過訴訟時效、否認結算清單真實性(認為公章偽造、時間倒簽等),并申請對公章真偽及工程造價進行鑒定。
在律師作用方面,潘登律師進行了多方面的工作。他收集整理了石材供貨合同、結算清單、相關判決書等關鍵證據,構建完整的證據鏈。通過(20XX)浙XX終字第10XX號民事裁定書確認了原告的適格訴訟主體地位,解決了因原經營者李XX死亡帶來的主體資格問題。針對被告對結算清單真實性的質疑,律師堅持主張結算清單加蓋被告公章并由經辦人簽字,具有法律效力;積極應對被告提出的公章鑒定申請,從證據形式上完成舉證要求;對工程造價鑒定結果進行專業分析,為當事人爭取有利認定。在三次庭審中,律師圍繞合同效力、結算清單真實性、工程量計算等核心爭議點展開有力辯論,運用優勢證據原則維護當事人權益。
案件結果是,杭州市XX區人民法院作出(20XX)杭XX初字第15XX號民事判決。法院最終認定被告應支付貨款546073.60元(較原告主張的774572.60元有所減少,但遠低于被告主張的已付清狀態),支持原告違約金請求144163元,并按日萬分之五計算至實際履行之日,部分駁回肖XX的個人訴訟請求及原告其他部分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和鑒定費由雙方分擔,為當事人挽回損失合計690236.60元。在這起案件中,潘登律師展現出專業法律分析能力,準確把握案件爭議焦點,針對復雜的工程量計算和價格認定問題提供專業法律意見,為法院裁判提供重要參考;運用證據運用技巧,面對被告對關鍵證據結算清單的多重質疑,成功說服法院采信結算清單的價格約定,為當事人爭取到有利的價格認定基礎;制定了“堅持核心證據、靈活應對鑒定、合理調整訴求”的訴訟策略,在復雜的技術鑒定與法律認定之間找到平衡點;通過專業辯護成功推翻了被告“已付清貨款”的主張,為當事人挽回了60余萬元的重大經濟損失,實現了當事人核心利益的最大化保護;有效處理了因原經營者死亡帶來的主體資格變更問題,確保了訴訟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為實體權利的實現奠定了程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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