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攤丁入畝”,被很多學者譽為清朝雍正的“德政”之一,將之視為減輕了農民賦稅負擔,“數千年來力役之征一旦改除”,還有廢除了長達2000年的人頭稅,從而促進了人口增長等等。總之是美譽如潮,清朝雍正也因此被稱為具有大魄力的“改革皇帝”。
其中,古代稅收主要是田稅、商稅等,還有針對人丁的徭役——免費勞動,張居正改革后,逐漸將徭役折算為銀錢,故而稱之為“丁銀”(丁稅),攤丁入畝就是將丁稅與田地捆綁,理論上是田多丁銀多、田少丁銀少。需要注意的是,明代中晚期,實質已有以田畝數量來計算徭役,本質就是攤丁入畝。
問題在于:雍正末年,國庫存銀由康熙末年的800萬兩增加到6000多萬兩,但這就像分蛋糕,“攤丁入畝”之后清廷分得的蛋糕明顯變多,既然如此,攤丁入畝真能減輕底層百姓負擔,真能稱得上“千古德政”嗎?其實,攤丁入畝真相被長期扭曲,因為相比明朝而言它壓根不算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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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丁稅遠超明朝
談及“攤丁入畝”,有必要先了解明朝丁銀政策,和康熙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
關于明朝丁銀,主要有三個要點:
其一,明朝在冊人口一直都是5000多萬,但古今中外學者根據地方耕地數量、人口變化等測算,普遍認為晚明至少2億人口,因此明朝是典型的“滋生人丁,永不加賦”。
其實,明朝稅收是定額制度,就按5000多萬人口的納稅份額征稅,朝廷稅收不會因為人口增長而增長,加遼餉之前,明朝中央稅收收入基本不變,甚至還不斷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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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明朝中后期之前,沒有丁稅,只有官府要求的徭役,中后期后開始將徭役折算為丁稅,但各地不同,有些地方征丁稅、有些繼續徭役。
其三,明朝徭役或丁銀,屬于地方稅,用于支付地方辦公、人員開支等等,并不交到中央。當然,地方肯定存在亂收稅,官員中飽私囊的現象,但地方也的確需要各種開支。
關于明朝丁稅重不重,俗話說的好,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因此不妨看看清朝丁稅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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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5年,清軍入關第二年,清廷開始征收丁稅,且全部交給清廷中央。1661年、順治十八年,清朝中央政府首次公布全國丁稅統計數字,即“直省徭里銀3008900兩9錢,米12570石1斗”。
1661年,當時還有不少反清勢力,清朝并不能做到全丁征稅,那么卻能征收如此之高的丁稅,是不是說明要么人丁多、要么稅重?選人丁多,那么清朝人口大增長奇跡就要打折扣;選稅收重,也不利于清朝形象塑造。
更為重要的是,因為清初戰亂,嚴重破壞社會生產,導致白銀輸入銳減,因此當時是銀貴銅賤谷賤,康熙時高珩有《行錢議》說:“明末每錢一百。買銀一錢。康熙二年。至三百文。今遂六百有余。尚苦無銀可買。國家未曾加賦,而百姓一年,若納四五年之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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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300多萬兩丁稅,其實相當于明末1000萬兩的購買力,沿海遷界后更是嚴重到相當于近2000萬兩,可見丁稅之重,可謂是駭人聽聞、前無古人。
1712年,康熙五十一年,將全國丁銀總額固定為335萬兩,新增人丁不再加征丁稅,這就是“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政策。
但問題是:清朝將丁稅收回中央,還收的如此之重,那么地方辦公經費、人員工資從何而來呢?其實,這一點是可以想象的,就是再征!
因此,清朝順治康熙時期的人均丁稅之重,肯定要超過明朝,問題在于實際高了多少倍而已。因為稅負太重,所以百姓實在交不起而經常拖欠,于是清朝又自吹“皇上圣明、體恤百姓”而蠲免拖欠錢糧,最終清朝到現在很多文人吹噓康熙圣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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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攤丁入畝政策
雍正繼位之后,為解決地丁分征帶來的賦役不均問題,于是推出“攤丁入畝”政策。那么,既然稱攤丁入畝為德政,那么能不能減輕底層百姓負擔呢?
其實,所謂攤丁入畝就是將丁銀并入田賦中一次性征收,以前是田稅、丁稅分開征收。也就是說,丁稅并未消失,只是表面被隱藏了起來,實際是換了一種方式征收。
毋庸置疑,這是簡化了稅收方式,肯定利于朝廷征稅,但問題是利不利于百姓,是不是像不少學者說的那樣“廢除了長達2000年的人頭稅,從而促進了人口增長”等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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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雍正時的攤丁入畝,就是將丁稅攤入田賦合并征收,以田畝為標準折算銀兩繳納,各地標準不一,最低的省為一厘至二錢不等,最高的省為二錢到四兩五分三厘不等,全國標準為0.1-0.45錢,稱之為地丁銀。
其次,雍正的攤丁入畝,稅收依然收歸中央,成為清廷中央收入,地方留存極少。其實,清朝也不敢在地方多留錢,原因大家都知道,就是害怕地方漢人有錢造反。
除此之外,還有火耗歸公等,清朝將明朝時大量地方留存的費用立為“法定正稅”、并都收回中央。那么,地方經費不夠怎么辦?答案是或明或暗的再征,除非清朝地方經費充足(各種地方稅費都收歸中央,焉能經費充足)、且官員不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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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黃仁宇的研究,明代賦稅中起運大概占據賦稅總額的56%左右,加上徭役或丁稅等用于地方,因此地方經費相對清朝比較充足,賑災也比較多,相反清朝地方想賑災也缺乏相應經費。
第三,攤丁入畝看似田多丁稅多、田少丁稅少,理論上沒有地就不要交稅,但問題是田少或無田者要不要租種地主的田地,租種地主田地時,地主會不會好心的不向佃農轉嫁丁稅?甚至,在轉嫁的過程中,會不會趁機撈一筆?其實答案是肯定的。
總之,攤丁入畝表面看廢除了“人頭稅”,實際上依然在征收,只是隱藏了起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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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康熙“永不加賦”和雍正“攤丁入畝”,向來被譽為清朝歷史中的亮點、德政,但真正扒開詳細看一看時,卻會發現一則丁稅被收歸清廷、且變為清廷正稅,這就必然導致地方經費的困難,進而導致百姓再一次被或明或暗的征稅,以及地方賑災困難等,一則康雍丁稅遠高于明朝,百姓稅負顯然遠超明朝。那么,“德”在何處?尤其與明朝相比,何“德”之有?
問題在于:長期以來,很多學者都在大肆貶低明朝、同時贊揚康熙的永不加賦和雍正的攤丁入畝,將之視為減輕百姓負擔、解除中國“人頭稅”等,將他兩視為中國一等一的好皇帝,但為何清朝在所謂“皇帝圣明體恤百姓”后,丁稅負擔卻還遠超明朝?稅負遠高于明朝,康熙“蠲免逋欠”還是德政嗎,真是“圣上節儉克己、體恤百姓”嗎?
可見,清朝歷史的確重新審視,過去的清朝敘事存在嚴重美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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