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金界了解到,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布的《資產管理信托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辦法》),明確嚴禁信托公司開展通道類業務和資金池業務,同時強化了信托公司在產品管理中的主動管理責任。
這對于當前處在多重政策壓力下的助貸業務,又有著怎樣的影響?
事實上,監管也在統計9號文落實情況。此前不少信托資金大舉進入助貸市場,過程中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合規風險加劇等問題,正成為發展的隱憂。
以最常見的消費金融ABS來說,2025年1-7 月,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共發行331單消費金融ABS,同比增長63.86%;發行規模合計2838.29億元,同比增長76.66%。而信托機構是主力發行機構。
在這背后,互聯網系機構消費金融ABS最主要的底層資產供應方。消金界了解,頭部幾家信托資金都在千億規模。某持牌消金公司與各信托機構合作聯合貸款及科技賦能項目,成立規模也超過500億元。
實際上,一些信托對于合作平臺的態度本就趨于謹慎。比如,西藏信托在公開信息中表示,在消費金融業務領域,公司選擇的合作方均是持牌消金公司或在貸余額600-1200億的市場優質上市互聯網平臺。因此有從業者表示,《辦法》對助貸市場影響有限。
不過,《辦法》要求單個信托產品投資于同一資產的金額≤該產品實收信托的25%等規定,潛在影響較大。
此前在常見的TOT信托模式中,機構可以用全部自有資金認購一個信托計劃,通過此信托投多個信托公司的信托計劃,再進行分期管理,從而把不同期限、不同風險的資產打包在一起,用新進來的錢還舊債。如今《辦法》的出臺,意味著傳統的嵌套結構無法再順利運作。
01
外貿信托等尚未披露合作助貸平臺名單
“助貸新規”落地已有一月。繼銀行、消費金融機構后,信托公司的助貸合作白名單也“姍姍來遲”。
“監管也在統計9號文落實情況。”有信托從業者向消金界表示,新規落地后,消費金融市場的整體運行邏輯已經發生改變。信托機構同樣如此,更加注重合作機構的安全性、合規性與消保的重要性。
消金界統計,目前已有14家信托披露合作助貸機構名單,分別為中誠信托、國投泰康信托、上海愛建信托、交銀國際信托、華能貴誠信托、云南國際信托、山西信托、中糧信托、天津信托、華鑫國際信托、粵財信托、五礦國際信托、上海國際信托和陜西省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從合作平臺數量看,云南信托、中誠信托、華能貴誠信托、五礦國際信托、國投泰康信托的布局較為廣泛,合作助貸平臺數量均超10家。而此前在消金賽道較為活躍的外貿信托、國民信托等,目前尚未公布合作方名單。
統計發現,在這些信托公司的合作機構中,螞蟻系、美團系、京東系等頭部互聯網平臺占據了大部分合作份額;此外,部分深耕垂直領域平臺和腰部機構,借助自身優勢出現在合作名單之列,比如,中糧信托合作了杭州互鏈互聯網技術有限公司、杭州有贊科技有限公司等場景方,山西信托合作了極融云科這類腰部機構。
曾經,消費金融小額、分散、短期、快速的特點,成為天然符合投資的資產,一些信托機構早已是背后低調的參與者。
另一方面,信托機構也有著不可替代的牌照和資金優勢。相較于銀行,信托合規水位更低;此外,通過信托參與消費金融ABS發行,可以為企業獲取更多低成本的資金。因此,信托和消金的合作可謂一拍即合。
02
信托布局消金:監管博弈下的小心探索
信托和消金的關系,可以說一直在監管政策之下,小心翼翼進行探索。
在巔峰時期的2019年,根據公開信息,五礦信托開展消費金融信托業務規模逾2600億元,同比增長逾1600億元。
此后,隨著監管“顆粒度”愈發細化,受合規壓力和投訴高企等影響,不少信托機構更加“愛惜羽毛”,看重聲譽風險,與消費金融的合作也一直在壓降。
消金界此前調研發現,目前市場上,外貿信托、國投信托、華鑫信托、渤海信托作為布局消費金融的頭部玩家,大都有幾百億余額(詳情見《信托機構重現消金江湖,誰是背后的百億玩家?》)。
需要關注的是,進入2025年以來,一些信托公司又積極投入到消費金融業務之中。這一點從消費金融ABS市場中得以體現——2025年1-7月,銀行間債券市場和交易所市場共發行331單消費金融ABS,同比增長63.86%;發行規模合計2838.29 億元,同比增長76.66%。其中,以信托公司和互聯網機構為主,兩類機構合計發行規模占比為92.79%。
從底層資產供應方來看,2025年1-7 月,互聯網系機構仍是消費金融ABS最主要的底層資產供應方,共發行294單消費金融ABS,發行規模合計2530.54億元,占消費金融ABS市場發行總規模的89.16%;互聯網機構內部頭部效應顯著,前三大資產方發行量超八成。
此外,2025年1-7月,6 家消金公司共發行27單消費金融 ABS,發行規模達200.53億元,占消費金融 ABS 發行總規模的7.07%。
03
新規重塑信托交易模式
早在2018年《關于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資管新規》”)確立了資管行業的統一監管標準,如今的《辦法》,在合格投資者標準、去通道、去資金池、凈值化管理等核心原則上與資管新規保持高度一致。
比較值得關注的是,《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單個信托產品投資于同一資產的金額≤該產品實收信托的 25%(國債、存款等除外);
單個信托產品投資基礎資產涉及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開放式信托產品的金額≤該信托產品實收規模的 50%;
同一信托公司管理的含自然人投資者的全部信托產品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資金≤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信托凈資產50%。
舉個例子,此前在常見的TOT信托模式中,某大廠可以用全部自有資金認購一個信托計劃,通過此信托投多個信托公司的信托計劃,再進行分期管理。換句話說,把不同期限、不同風險的資產打包在一起,用新進來的錢還舊債。而信托則充當了背后“工具人”的角色。
消金界獲取的一份資料顯示,某大廠2024年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為負,主要是由于該年度購買銀行理財以及自持資產證券化產品份額的現金流所致。
如今《辦法》規定了25%的比例限制,這就意味著傳統的嵌套結構無法再順利運作,后續需要“拼團”進行認購,從而導致整個信托管理的復雜度和管理成本,都在無形中大大增加。
此外,還有一部分涉及自有資金信托的,此前都是按照資金池進行管理,一旦《辦法》落實下來,也會受到波及,而后續市場投資人資金供給的頭寸、和靈活度能否滿足業務需求,還有待觀察。
總的來說,隨著監管對信托公司披露助貸合作方的要求日益嚴格,信托公司的合規管理成本進一步攀升。而信托公司未來也將在合規的前提下,追求業務規模的穩健增長。
中誠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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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國際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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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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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糧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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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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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鑫國際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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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能貴誠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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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銀國際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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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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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礦國際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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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投泰康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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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國際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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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愛建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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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國際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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