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香港特區政府衛生署提醒,《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修訂條例》)中針對吸煙罪行的其中三項修訂將于2026年1月1日,即本周四生效。
其中主要是以下三個條例:
擴大法定禁煙區至幼兒中心、院舍、學校、醫院、指明診所及健康中心的專用出入口三米范圍內的公眾地方;
排隊時禁止吸煙,包括禁止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輪候公共交通工具時、在指定登上交通工具地點的劃定范圍內逗留時,以及輪候進入指定處所(見附件)或在指定處所內輪候時吸煙;
吸煙罪行定額罰款金額由1,500港元提高至3,000港元。
衛生署提醒“任何人士”,包括來港旅游的游客在法定禁煙區吸煙,衛生署控煙酒督察會即時票控而不予事先警告。違例者將定額罰款3,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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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在香港街頭宣傳《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
(來源: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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