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員工憑借對前公司系統的熟悉,靠猜密碼的方式非法侵入公司網站后臺盜取客戶數據。2025年10月11日,經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判處鄭某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鄭某原是一家電商服裝公司的銷售客服,主要負責接待客戶、整理訂單、下單生產等。2023年2月,鄭某從公司離職后,不僅拒不歸還公司配發的工作手機,更是玩起了“人間蒸發”,公司無法聯系上鄭某。
在鄭某離職后的幾個月里,公司陸續接到客戶投訴,反映有人自稱是該公司員工,添加微信好友后推銷產品。這一異常情況引起了公司的警覺。2023年8月,公司經過內部排查,發現鄭某在離職后多次登錄公司網站后臺并下載了數萬條客戶資料,于是報警。
經查,鄭某離職后,其工作賬號已被刪除,但他留存了幾位前同事的電話號碼,并嘗試用手機號碼后六位作為密碼進行登錄。與此同時,他還發現了系統漏洞:通過“忘記密碼”功能,手機會收到一個四位數驗證碼,且這個驗證碼沒有有效期限制,他便不斷嘗試輸入,直至成功修改密碼,從而非法控制他人賬號。據鄭某供述,他入職新公司后,想通過獲取前公司客戶訂單情況發展客戶,同時了解熱銷商品以獲取銷售渠道。
2025年3月,潛逃多時的鄭某被警方抓獲。9月19日,南山區檢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對鄭某提起公訴。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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