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安,老人和城管發生口角,被城管推倒后離世!警方通報:刑拘!
12月20日,這本是一個再平常不過的日子,可對于這位老人和城管隊員鄭某亮來說,卻成了噩夢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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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老人和鄭某亮不知因何事起了口角,雙方情緒逐漸激動,進而爆發了激烈的爭執。
老人仗著自己年事已高,覺得城管隊員不敢對他怎么樣,便長時間地對著鄭某亮辱罵不停。
鄭某亮被老人罵得心里窩了一肚子火,理智逐漸被憤怒所吞噬。就在老人準備走下臺階的時候,鄭某亮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猛地沖過去,使出全身的力氣,一把將老人狠狠地推倒在地。
只聽“砰”的一聲悶響,老人重重地摔倒在地上,后腦勺著地,鮮血瞬間從傷口處汩汩流出,染紅了地面。
周圍的人被這突如其來的一幕嚇得驚慌失措,趕緊撥打了急救電話。
很快,老人被緊急送往醫院進行搶救,然而,盡管醫生們竭盡全力,最終還是沒能挽回老人的生命,老人就這樣永遠地離開了人世。
目前,涉事的城管隊員鄭某亮因為涉嫌故意傷害罪,已經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這一事件在網絡上迅速發酵,引發了網友們的廣泛熱議。
有網友說,別說老年人,就是年輕人被這樣粗暴推倒也有可能摔死的!是誰給城管隊員的底氣,讓他專橫拔扈,目中無人,視弱者如草芥?
也有網友說,就這樣品德的人?我不知道當時這個門部怎么招聘的?穿了一身城管的皮,不知天高地厚,不知百姓急苦,草菅人命,必須嚴懲
還有網友說,不是故意傷害,應該他是故意殺人,難道他不知道老人能不能受得了他這一推?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和過失致人死亡量刑是不一樣的,前者10年起,最高死刑,后者3到7年。此案為執法人員,造成社會影響,且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主觀上惡意傷害,應該10年以上比較合理。
我認為,不管是城管的錯,還是有些老人倚老賣老,無論怪哪一方,城管都不該犯這個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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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起令人痛心的悲劇中,我們看到的不僅僅是一個生命的消逝,更暴露出了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執法過程中情緒管理缺失等諸多嚴重問題。
執法人員本應是維護社會秩序、保障人民安全的守護者,可鄭某亮卻因為一時的沖動,將手中的權力變成了傷害他人的兇器。
這不僅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更是對人性底線的嚴重挑戰。我們不禁要問,在招聘和培訓執法人員的過程中,相關部門是否真正做到了嚴格把關、注重品德和素質的培養?
對于執法人員的情緒管理和法律意識教育,是否還存在很大的漏洞?這起事件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和深刻反思,只有從源頭上解決問題,加強執法隊伍的建設和管理,才能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讓執法真正成為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有力武器。
(來源:大風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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