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2月31日電 題:記者來信:服務跟上,讓殘疾人享受法定權利
新華社記者魏冠宇
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地鐵、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盲人讀物郵件免費寄遞,電信、廣播電視服務優惠,免費的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持證殘疾人可在醫療、就業、稅收、交通、通信、文化生活等多個領域享受便利和優惠。
我國有超3800萬持證殘疾人,但許多人尚未持證享受法定權利。元旦起,殘疾人辦證工作的開展或將因為兩部法律的施行有了新的可能。
新修改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兩部法律條款之中,明確了村委會、居委會兩類基層群眾自治組織關心關愛殘疾人的職責。
盡管當前許多地方已將辦證評殘申請環節盡可能掛上網絡,但到實際評定環節還需殘疾人本人到醫院就診。許多殘障人士出行本就困難,號源又集中在家屬忙碌的工作日。無人陪護,評殘只好一拖再拖。
“我不想被另眼看待。”“辦了殘疾證,學校同學以后會怎么看我的孩子?”在一些殘障人士和家屬心中,辦理殘疾人證是一件十分沉重的事。他們認為,一旦成為持證殘疾人,就被終身“下定義”“打標簽”,要克服重重心理障礙;陷在情緒中的他們可能還未想到,一個證件背后有哪些法定權利。
評殘不便,能不能由村(居)委會工作人員帶領殘疾人前往?畏懼“標簽”,能否多做些上門解釋工作?殘疾人“家門口”的村(居)委會,可以成為未持證殘疾人的發現者、法律法規政策的宣講者、支持資源的對接者、權益維護的第三方監督者。
全國數十萬個村和社區,是廣大殘疾人日常生活的空間,也是他們走出家門、融入社會的第一站。為了全國8500多萬殘疾人,村(居)委會可以做的關鍵小事還有很多。
村(社區)里哪些地方還沒有坡道?殘障學齡兒童在普校隨班就讀和特校之間該如何選擇?中途致殘殘疾人重建生活,從哪里獲取新知識和支持資源?購買輔具前,能否先在家門口試配?
還有一些殘障朋友呼吁,將適合殘疾人的文體活動下沉到村(社區),建強日間托養、社區康復和就業幫扶等功能,甚至設立殘疾人委員崗位領導村(社區)殘疾人協會,讓最懂殘友生活特殊困難的人服務更多殘友。
如今,法律為基層殘疾人工作者不斷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提供了“抓手”,用“家門口”的便利,盡可能減少殘障朋友的不便。
法律落地,重在執行。新的一年,人們期待“十五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地方因地制宜的工作模式和方法創新,把溫暖和便利送到殘疾人的“家門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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