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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內科與內分泌科權威專家共同解讀《共識》核心內容,為心血管疾病患者的規范化體重管理提供關鍵指引。
隨著我國超重與肥胖問題日益嚴峻,其與心血管疾病(CVD)的密切關聯已成為臨床防控的焦點。《心血管疾病患者體重管理專家共識(2025)》[1](以下簡稱《共識》)旨在為這一特殊人群提供系統化管理方案。作為《共識》的主要執筆者,武漢大學人民醫院黃愷教授從心內科視角,深入剖析了肥胖引起的心血管危害,并強調了個體化風險管控及新型藥物如瑪仕度肽在心肝代謝協同保護中的應用前景。同時,《共識》核心專家、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陳璐璐教授從內分泌科角度,闡述了《共識》在推動“共病共管”、促進多學科協作的關鍵價值,并強調胰高血糖素(GCG)/胰高血糖素樣肽-1(GLP-1)雙受體激動劑對重塑治療格局的重要性。兩位專家的解讀相輔相成,珠聯璧合,為臨床實踐提供了從理念到路徑的重要框架。
黃愷教授:從心內科角度談CVD體重管理——識別風險、用好新藥、個體施策
醫學界:肥胖作為CVD的獨立危險因素,與CVD發生風險增加密切相關,能否請您從肥胖的定義,分型及與多種CVD發生發展的相關病理生理機制方面予以解讀?
黃愷教授:
世界衛生組織(WHO)將肥胖定義為對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異常或者過度脂肪蓄積[2]。根據脂肪分布特征,肥胖主要分為兩大表型:一是中心性肥胖,又稱腹型肥胖,表現為“大腹便便”,主要是因為內臟脂肪沉積導致的,與CVD、2型糖尿病(T2DM)所致的靶器官損害密切相關;二是外周性肥胖,又稱全身性肥胖或均勻型肥胖,脂肪主要分布于臀部和大腿。相較之下,其代謝及心血管風險較低。基于該分型,身體質量指數(BMI)相同的患者,由于脂肪分布部位不同,所產生的心血管和靶器官損害程度也不同。除了常用的BMI可作為評估肥胖的指標以外,其他評估指標如腰圍、腰臀比、腰高比、體脂率等也可反映肥胖狀態、心血管和腎臟等靶器官損害的結局。肥胖與多種心血管代謝異常密切相關,包括血脂異常、高血壓、糖代謝異常等。
醫學界:瑪仕度肽是全球首個獲批上市的GCG/GLP-1雙受體激動劑,您認為瑪仕度肽降低體重和改善心血管代謝風險因素的獲益對于CVD患者或者肥胖合并心血管風險因素的人群有何臨床意義?
黃愷教授:
《共識》指出[1],對于合并CVD的超重/肥胖患者,理想的減重藥物應該是在有效降低體重并長期維持的同時,還能有效降低心血管事件或不引起其他危及生命和器官損害的風險。瑪仕度肽作為全球首個GCG/GLP-1雙受體激動劑,其作用機制與療效特點契合《共識》要求,為合并CVD的超重/肥胖患者提供了一個非常具有前景的治療新選擇。
首先,瑪仕度肽強效減重。GLORY-1研究證實使用6mg瑪仕度肽治療48周后可實現近15.0%的體重下降[3]。而體重的減輕可減小CVD患者的心臟負荷、改善血流動力學,有效緩解了肥胖所導致的心臟功能衰竭以及心臟負荷增加等病理生理因素。
第二,瑪仕度肽可改善多重代謝紊亂,改善經典的“三高”(高血壓、高血脂、高血糖),還能進一步降低血尿酸、轉氨酶并減少脂肪肝的發生。脂肪肝、高尿酸血癥是心血管事件的獨立危險因素,但常常容易被忽視。瑪仕度肽除了降低血尿酸,還可進一步改善肝臟脂肪沉積以及脂肪性肝炎,帶來更多獲益。
第三,肝臟是人體內糖脂代謝的重要器官,GLP-1受體激動主要通過抑制食欲、延緩胃排空來減重和降糖,而GCG受體激動則能顯著增加能量消耗、促進脂肪酸氧化,改善脂肪代謝。目前研究已經證實,代謝相關脂肪性肝病(MASLD)會顯著增加心肌梗死風險,而瑪仕度肽可減少肝臟脂肪含量,有效降低心血管事件,尤其是對于合并MASLD的患者。
瑪仕度肽6mg治療48周后,肝臟脂肪含量降低達80.2%,效果良好。瑪仕度肽是目前唯一一個具有在中國肥胖/超重人群中有效改善肝臟脂肪含量證據的以GLP-1為基礎的新型減重藥物,其可以通過減少肝臟脂肪含量的方式,達到心肝協同保護。
第四,安全性良好。GLORY-1研究顯示,瑪仕度肽安全性良好,常見不良反應與同類藥物相似,多為輕中度的胃腸道反應[3],滿足肥胖患者對心血管事件風險管控的需求。
醫學界:《共識》強調了“以患者為中心的多學科協作診療模式”,在您看來,臨床實踐中應該如何為CVD患者制定個體化的體重管理方案?
黃愷教授:
CVD合并肥胖患者屬于極高危的一類群體,不僅要考慮到心血管事件,還要考慮到腎臟損傷、脂肪肝等風險。為CVD患者制定個體化的體重管理方案,首先要對其進行篩查,以確定代謝異常合并CVD患者是否存在其他靶器官損害或合并OSA,同時明確心血管損傷程度,是否存在其他疾病,如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血管疾病、房顫等。代謝異常合并CVD的超重/肥胖患者,射血分數保留型心衰(HFpEF)發生率很高。80%以上病因不明確的HFpEF都與代謝異常有關。肥胖患者容易引發OSA,需要明確肥胖患者是否合并并發癥、并發癥嚴重程度、是否需要夜間佩戴呼吸機、是否需要手術干預等。
因此,構建多學科協作(MDT)團隊很有必要。聯合心血管醫生、血管外科醫生、神經內科醫生、神經外科醫生、腎臟科醫生、耳鼻喉科醫生等共同參與管理。可從基礎干預手段糾正代謝異常,如健康的生活方式,營養的管理,康復的管理等等。對于代謝異常合并CVD的超重/肥胖患者,以生活方式干預為主,少鹽、戒酒、戒煙,多食全谷物或地中海飲食。對于代謝異常的患者,要做到“管住嘴,邁開腿”。“管住嘴“指攝入有度,“邁開腿”指任何能夠增加能量消耗的有氧或無氧運動。除了飲食和運動,規律的睡眠對于患者的體重管理以及心血管健康的維持也很重要。如果生活方式干預對超重/肥胖患者效果欠佳,可以考慮代謝手術或者藥物治療,減重藥物如瑪仕度肽效果已經得以驗證。總體而言,對于代謝異常的超重/肥胖患者,綜合管理是關鍵,尤其是對心血管事件不良影響的綜合管理。
陳璐璐教授:從內分泌角度談CVD體重管理—共病共管、聯動多學科、綜合管理
醫學界:作為內分泌領域的專家,您認為此《共識》在臨床實踐中有何價值?它在哪些方面彌補了以往體重管理中的不足?
陳璐璐教授:
首先,隨著當下生活方式的不斷改變以及社會經濟程度的提升,肥胖已經呈現出高發的態勢。肥胖被定義為一種慢性疾病,可引起多系統的損害,其中心血管的損害毋庸置疑。發布此《共識》主要是因為目前大多數大型醫院專科過于細化,患者就診到某一特定專科,專科醫生可能只重點關注該專業的問題,無法形成“共病共管”的局面,而肥胖又是多系統疾病,尤其是心血管代謝疾病的高危人群。《柳葉刀-糖尿病與內分泌學》于今年1月發表的《臨床肥胖癥定義和診斷標準》,重新定義了肥胖,將肥胖首次細化為“臨床肥胖”與“亞臨床肥胖”[4],這樣分型是為了強調中心性肥胖的風險。中心性肥胖又稱腹型肥胖,對心血管影響較大。分型的細化更加明確了中心性肥胖這種過去會被忽略的隱形肥胖的風險,為臨床管理肥胖的路徑提供了更為精準的干預指導和建議。
既往臨床醫生以BMI來界定個體是否肥胖,而少用其它衡量肥胖的指標,如腹圍等。而現在隱形肥胖逐漸受到關注,《共識》強調這類患者的脂肪組織是構成內分泌功能紊亂、胰島素抵抗等心血管危險因素的主因。作為內分泌科醫生,在臨床上應重視腰圍、腰臀比等補充指標,以便早期識別這類患者,在靶器官損害前啟動干預,通過調節代謝異常、改善胰島素抵抗,阻斷“肥胖-代謝異常-心血管損傷”的鏈條。
此外,《共識》建議采用標準化的BMI分級與肥胖診斷分層,推動內分泌領域與心血管領域在評估患者時“用同一把尺子”。對于BMI低于28kg/m2但腰圍95cm的患者,尤其是合并冠心病或動脈粥樣硬化患者,《共識》明確其心血管代謝風險遠高于超重/肥胖但腰圍正常者,突出了腰圍作為心血管疾病中的考量因素指導內分泌科醫生優先針對內臟脂肪堆積進行干預,而非單純追求BMI下降,促使內分泌科、心內科、消化科等各個學科在同一個認知下進行管理,使得風險分層更精準,為后續系統治療奠定基礎。
《共識》還構建了連接內分泌與心血管領域的“診療橋梁”,積極響應了“以患者為中心的MDT“診療模式的倡導。《共識》詳細闡述了脂肪組織作為內分泌器官,如何通過分泌炎癥因子、脂肪因子等,直接驅動胰島素抵抗、高血壓、動脈粥樣硬化、高血脂等等。這使得心內科醫生在制定治療策略時,可深入理解決策背后的深層機制;也讓內分泌科醫生在管理體重時,更加關注其對心血管事件的最終影響。
醫學界:《共識》提到了多種新型減重藥物。從內分泌科的角度看,這些藥物如何改變肥胖合并CVD患者的治療格局?我們在臨床應用中應注意哪些問題?
陳璐璐教授:
近年來,司美格魯肽、替爾泊肽、瑪仕度肽等新型減重藥物陸續涌現,其價值不僅在于能高效助力體重管控,更在后續的心血管結局研究(CVOT)中被驗證具有明確的心血管保護作用,為肥胖及合并心血管風險的人群提供雙重健康保障,具有重要臨床實踐意義。
新型藥物兼具降糖和減重效果,得益于獨特的作用機制。瑪仕度肽作為GCG/GLP-1雙受體激動劑,其中GCG受體主要作用于肝臟,改善肝臟的脂肪沉積,增加脂肪酸的氧化,減少內臟肥胖,為心血管保護提供了超越減重的額外獲益。這種“標本兼治”讓減重與代謝改善同步,并直接針對心血管風險因素進行干預。
肥胖與糖代謝異常往往相伴相隨。既往研究表明,80%~85%的T2DM合并超重或肥胖[5];而肥胖個體患T2DM的風險接近正常體重者的近3倍(20% vs.7.3%)[6],肥胖人群糖代謝異常,即糖尿病前期患病率高達43.1%[7]。“中國健康與營養調查”結果顯示,無論BMI水平如何,中心性肥胖均顯著增加成年人T2DM的風險[8]。T2DM本身也是心血管疾病的“后備軍”,心內科醫生在治療T2DM患者時,會發現T2DM患者常出現全身性血管斑塊,易引發心梗、腦梗、外周血管病、糖尿病足、腦卒中等等。如果肥胖患者的體重得到有效控制,糖尿病患病風險就會大大下降,心血管事件和腎臟風險隨之下降。目前,GCG/GLP-1雙受體激動劑減重效果良好,對T2DM合并超重/肥胖患者的減重效果穩定,還可改善血脂、血壓、血尿酸等其他心血管風險相關指標,帶來綜合獲益。
醫學界:《共識》強調了“以患者為中心的多學科協作”診療模式。您認為內分泌科在這一模式中應扮演怎樣的角色?如何與其他科室協同工作?
陳璐璐教授:
首先,內分泌科作為全疾病周期的管理者和首診者,應遵循首診負責制,即對疾病進行全面評估,負責篩查超重/肥胖患者的血糖、血壓、血脂,尿酸、有無代謝并發癥如MASLD、多囊卵巢綜合征等,根據篩查結果制定個體化管理目標。例如,對于肥胖/超重合并并發癥(如糖代謝異常、脂肪肝等)患者,可考慮選擇已有減重獲益證據和可以保護靶器官的藥物。
其次,內分泌科是體重管理方案的整合與協調中心。剛才提到,首診責任制要求內分泌科醫生對患者進行全面評估,并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包括生活方式干預、心理輔導、健康康復、藥物治療等,優先選擇兼具減重和代謝獲益的藥物。《共識》中提到了“5A”溝通模式(評估、建議、達成共識、幫助、隨訪),與慢性疾病患者建立良好的隨訪,才能使得患者在正確的指導下恢復健康。
第三,內分泌科負責長期隨訪與療效評估。《共識》建議在藥物治療前3個月每月評估療效與安全性,之后根據情況調整隨訪頻率,監測體重、腰圍、肝腎功能、血脂、血糖等指標,并及時調整治療方案。
我相信該《共識》的出臺,旨在呼吁多學科協作,提高超重/肥胖或代謝異常或心血管疾病患者的治療依從性,勢必將顯著改善患者的代謝與心血管雙重結局,為健康中國重大慢病的防控貢獻我們內分泌醫務工作者的力量。
結語
《共識》的發布,標志著我國心血管防控進入以體重管理為關鍵抓手的精細化、系統化新階段。通過黃愷教授和陳璐璐教授的解讀,《共識》不僅構建了從風險評估到多學科協作的完整路徑,更指明了以瑪仕度肽為代表的新型藥物在實現心肝代謝協同保護中的重要作用。未來,唯有將《共識》理念真正融入臨床常規診療,建立高效的多學科協作機制,才能切實改善CVD合并肥胖患者的長期預后,為實現“健康中國”的戰略目標貢獻堅實的臨床力量。
專家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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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愷
醫學博士、心血管內科主任醫師、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
武漢大學人民醫院(湖北省人民醫院)黨委書記
黃愷教授是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國家衛生健康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湖北省醫學領軍人才(第一層次)、美國心臟病學院Fellow(FACC)、代謝異常和血管衰老湖北省重點實驗室主任、湖北省代謝性心血管疾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國醫師協會高血壓專委會和胸痛專委會常委、中華醫學會心血管分會委員、湖北省預防醫學會副會長、湖北省醫學會內科學分會主任委員、國家胸痛中心專家委員會副主席、湖北省胸痛中心聯盟主席、《中華心血管病雜志(網絡版)》副主編、《中國醫學前沿雜志電子版》副主編。主要從事代謝異常相關心血管疾病的臨床與研究工作。主持二十余項國家和省部級重大和重點項目研究,在國際著名期刊上共發表SCI 論文160余篇,并獲多項國家發明專利。主持的研究先后榮獲湖北省科技進步一等獎、中華醫學科技獎一等獎、湖北省自然科學一等獎(均排名第一) 。2024年被評為“華中卓越學者”, 2022榮獲第五屆人民名醫“卓越建樹”稱號。
專家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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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璐璐
華中科技大學同濟醫學院附屬協和醫院內分泌科 二級教授
主任醫師,醫學博士,博士研究生導師,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
中華醫學會內分泌學分會第十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國女醫師協會糖尿病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首批特聘專家
湖北省糖尿病學會第三、四、五屆及內分泌學會第四、五屆主任委員
中國心血管代謝聯盟執行主席
湖北省糖尿病與代謝病臨床醫學研究中心主任
湖北省內分泌及糖尿病質量控制中心主任
在Lancet Diabetes Endocrinology等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著及專業文章418篇,其中SCI文章126篇
獲湖北省科技進步一等、二等獎及中華醫學科技獎一等獎等
2021年度中國十大醫學影響力專家
參考文獻:
[1]心血管代謝聯盟.心血管疾病患者體重管理專家共識(2025).中華心血管病雜志(網絡版)2025,08(01):1-17.
[2]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Obesity:preventing and managing the global epidemic. Report of a WHO consultation. [J]. World Health Organ Tech Rep Ser, 2000, 894: i–xii, 1–253.
[3]Ji L, Jiang H, Bi Y, et al. Once-Weekly Mazdutide in Chinese Adults with Obesity or Overweight[J]. 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 2025.
[4]Rubino F, Cummings D E, Eckel R H, et al. Definition and diagnostic criteria of clinical obesity [J]. The Lancet Diabetes & Endocrinology, 2025.
[5]Marx N, et al. 2023 ESC Guidelines for the management of cardiovascular disease in patients with diabetes. Eur Heart J 2023;44:4043–140. 10.1093/eurheartj/ehad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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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醫政司. 肥胖癥診療指南(2024年版). 中華消化外科雜志. 2024; 23(10): 1237-1260.
[8]Zhang B, Zhai FY, Du SF, Popkin BM. The China health and nutrition survey, 1989-2011. Obes Rev. (2014)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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