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元旦假期開啟
春節也已然不遠了~
不少人想買點煙花爆竹
增添節日氣氛
朋友圈里也出現了
各種煙花爆竹的廣告
但你知道嗎
這可是違法的
已有多人因此被抓!
??????
“小金魚煙花” 、“順風車燈籠”、“仙女棒”……這些名稱充滿趣味的物品,實則是未經許可、非法儲存的危險品。
![]()
近日,上海靜安警方在網絡巡查中發現相關非法銷售廣告后,寶山路派出所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并鎖定區內某一家公司。經查,該公司法人史某正是網上銷售信息的發布人。民警現場查獲一整箱來歷不明的煙花爆竹,原來史某于去年12月初通過網絡渠道,以3600余元的價格購入兩箱煙花爆竹。其中一箱已寄贈外地友人,另一箱則通過物流運抵其公司。
![]()
史某原本計劃將這批煙花留作自用,但在利益驅動下,在自己的社交群中發布銷售廣告,企圖賺取差價。所幸廣告發布后尚未售出任何產品,民警便已上門查處。
靜安公安分局寶山路派出所民警徐霆表示,目前相關的煙花爆竹已被全部收繳,涉案人員也被依法行政處罰。煙花爆竹屬于易燃易爆物品,其生產儲存銷售和燃放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
此外,多地警方
也通報多起相關案例
提醒市民
網絡非法銷售煙花爆竹屬違法行為
切勿以身試法
案例一
2025年12月24日,安徽淮南,民警發現一住戶李某在微信朋友圈招攬客戶銷售煙花爆竹,立即進行核查,并在其住所內查獲“加特林”等煙花爆竹共計135箱。目前,李某因非法儲存危險物質被依法行政拘留。
![]()
案例二
2025年12月23日,山東壽光,韓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及相關從業資格的情況下,非法購買煙花爆竹,并通過朋友圈銷售從中牟利。目前,韓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案例三
2025年12月16日,浙江武義,民警在開展社區警務工作中,獲取有人利用微信販賣煙花爆竹的線索。經調查,在陳某某家中查獲16個品種煙花爆竹共計76件。目前,違法行為人陳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
售賣煙花爆竹需要取得什么證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后方可進行銷售。
同時,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還應當通過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
煙花爆竹能在網上進行買賣嗎?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發布銷售信息是一種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訴大家去指定地點購買煙花,不算違法。
如果在朋友圈發布的信息中,交易地點不是指定銷售地點,包括送貨上門這種方式,不管有無銷售許可證都涉嫌違法。
朋友圈私自販賣煙花爆竹,非法經營數額超過五萬元,或者違法所得超過一萬元的,就已經達到了非法經營罪的入罪標準。
特別注意
轉發售賣煙花爆竹的網絡信息
也要承擔法律責任
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
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
售賣方、轉發者
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