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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個人售房增值稅率下調,稅費負擔顯著降低
12月29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5年第17號),明確個人(不含個體工商戶中的一般納稅人,下同)銷售住房的增值稅征管規則: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3%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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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比此前執行的《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相關條款,本次新政的核心調整聚焦于短期住房交易的增值稅征收率:將個人購買不足2年住房對外銷售的征收率,由5%下調至3%,降幅達40%。
以一套成交價格為100萬元的未滿2年住宅為例,新政實施前需繳納增值稅5萬元;新政實施后,僅需繳納3萬元增值稅,直接為交易主體節省稅費2萬元。這一調整有效降低了我市短期住房交易的稅費成本與準入門檻,有助于進一步激活二手房市場流通活力,為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公告明確,新政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五條第一款同步停止執行。需要注意的是,對于2026年1月1日前已發生但尚未申報繳納增值稅的個人住房銷售業務,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可按新政執行申報納稅。
來源:漳州市房產交易中心 李麗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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