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辛苔 編輯/陳小泉
永安財險成立于1996年,是一家近30年的老牌險企。發展以來,公司面臨治理機制的長期失靈。股權的激烈爭奪導致管理層精力分散,戰略搖擺不定,最終陷入業務增長乏力、合規漏洞頻出等經營困境。
近年來,訴訟纏身更成為常態。2019年至2025年間,公司作為被告的訴訟案件已逾百起。而眼下,又涉及一起重大訴訟,或賠償超2億元,再次將其推向輿論風口。
再涉重大訴訟案件
12月24日,永安財險官網發布重大事項公告,披露了一起關于重大訴訟的合同糾紛案件。具體而言,公司因合同糾紛案件于2025年12月19日收到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定書〔(2025)浙02民特261號〕,根據裁定,公司需支付服務費等相關費用,合計支付金額預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
![]()
圖源:公司官網
永安財險還表示,公司將依法執行法院裁定,有關裁定未對公司經營業績和財務狀況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根據2025年第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該案件涉及與寧波銀行之間的合同糾紛,始于2024年9月,標的金額約1.97億元。根據內部預估,若最終按法院判決全額賠付,可能產生的損失金額高達2.03億元。如此大規模賠付,遠超2024年公司全年凈利潤,將對公司業績構成重大壓力。
![]()
圖源:2025年第三季度償付能力報告
事情得追溯至2014年。彼時,永安財險與寧波銀行在個人借款保證保險業務上合作。寧波銀行提供客戶推介、資質審核、系統支持等服務,而永安財險為借款人的貸款提供信用保證保險增信,并按約定向寧波銀行支付服務費。
當借款人出現逾期、停止繳納保費后,永安財險是否還需要繼續向合作方支付服務費?這正是此次矛盾的焦點。
永安財險認為,一旦借款人違約,保險賠付責任即已觸發,合作方后續提供的服務價值不大,因此無需繼續支付服務費;而寧波銀行堅持“服務費支付義務與保險賠付責任相互獨立”,銀行方已按約提供了服務,服務費的支付不應因借款人違約而免除。
雙方各執一詞,最終對簿公堂。如今法院裁定雖僅明確要求支付5000余萬元,但結合償付能力報告中的風險敞口,市場普遍擔憂,這或許只是更大賠付壓力的前奏。
合規漏洞頻出
梳理永安財險2025年的罰單,不計其數。比如,12月19日,河南監管局南陽監管分局發布行政處罰信息顯示,永安財險南陽中心支公司因“農險業務檔案不真實;財務數據不真實;保險許可證管理不到位;印章管理不規范;出單工號管理不規范”多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33萬元。
![]()
圖源:河南監管局
同時,該中心支公司總經理周俊瑞和黨支部書記高武平均因對“農險業務檔案不真實、財務數據不真實行為負管理責任”,分別被警告并處罰款3萬元、4萬元。
幾乎同時,12月11日,青島監管局披露稱,永安財險青島分公司因“虛列業務及管理費、直銷業務虛掛中介套取費用、跨省經營保險業務”,對其警告并罰款30萬元;對時任該中支公司市場部負責人楊杰給予警告并罰款5萬元;對時任該中支書公司非車險管理部負責人于飛鳳警告并罰款1萬元。
![]()
圖源:青島監管局
年中,多地分支機構也接連被罰。
9月,山西金融監管局對永安財險太原中心支公司開出罰單,因存在財務數據不真實的違法違規行為,對該中心支公司責令改正并處罰款26萬元,對時任太原中心支公司總經理畢志強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
8月,貴州安順監管分局通報,安順中心支公司因存在虛列費用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安順中心支公司罰款25萬元,對該中心支公司代理人團隊長周斌警告并處罰款4萬元,對時任該中心支公司總經理曹軍警告并處罰款5萬元。
7月24日,大理中心支公司收到大理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因存在虛列財務費用套取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對該中心支公司罰款15萬元,對時任該中心支公司總經理謝柯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
根據償付能力報告季度摘要,基層機構成重災區。
據公司內部統計,2025年第二季度,永安財險全系統共收到9份行政處罰決定書,全部來自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及營銷服務部層級,總公司及省級分公司無一被罰。當季累計處罰金額達121.2萬元,其中機構罰款90萬元,7名個人被警告并合計罰款31.2萬元。
而在第一季度,情況更為嚴峻:全系統共收12份罰單,同樣全部集中于基層機構,涉及5家單位,機構罰款總額達109萬元;另有7名責任人被警告,個人罰款合計23.2萬元,季度總罰金高達132.2萬元。
截至2025年尾聲,永安財險的合規風險已全面暴露。從年初到歲末,幾乎貫穿全年,整體來看,罰單情況呈現出“高頻次、廣地域、低層級集中”的特點。
股權之爭下的人事震蕩
永安財險的亂象叢生,根植于長達十余年的股權爭奪。2007年,復星集團以4.69億元拿下永安財險14.6%的股份,從此開啟了對公司的深度滲透。隨著持股比例不斷增加,“復星系”與陜西國資之間的“控股權爭奪戰”愈演愈烈,雙方劍拔弩張,永安財險則成了這場資本博弈的棋盤。
2012年,這場爭斗迎來了第一個高潮。“復星系”核心人物蔣明被推上永安財險總經理的位置,并辭去復星職務,被視為復星掌控公司經營權的關鍵一步。
據傳,其任命背后附有“經營主導權歸復星”的隱性協議。盡管三年后該協議到期未續,但因蔣明坐鎮,復星仍實際掌舵。
直至2017年,矛盾徹底爆發。這一年,董事會突然解聘蔣明的總經理職務,被視作陜西國資對“復星系”的強力反制。彼時,有消息稱,“復星系”高管隨即聯合發聲,提議罷免由陜西國資委支持的董事長陶光強,公司高層陷入內斗,管理幾近癱瘓。
2021年8月,陶光強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6月正式被免職。
自2020年以來,“復星系”逐漸減持永安財險股份,而陜西國資趁虛而入,積極增持。最新償付能力報告顯示,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陜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且陜西國資占股逾七成,陜西財金投資管理公司以22%的持股比例成為大股東。
隨著股權進一步集中,陜西國資開始全面調整永安財險的管理層。2022年2月,常磊被任命為永安財險董事長,接替被查的陶光強;2025年2月,周暉正式出任總經理,結束了長達七年的總經理空缺局面。
不過,新管理層面臨的挑戰仍不容小覷——重大訴訟、合規整治、業務轉型等多重難題待解。對于永安財險而言,真正的考驗或許才剛剛開始。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