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的年紀本該在校園讀書成長,遼寧少年呂某卻動起了歪心思。他發現某化妝品線上平臺的退貨漏洞后,瘋狂操作11900多單虛假退貨,將價值476萬元的護膚品低價轉賣獲利401萬元,用贓款揮霍買新款手機、囤名牌衣服、宴請朋友。2026年1月5日央視新聞披露,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最終以詐騙罪判處呂某有期徒刑6年,這起未成年人詐騙案也給大家敲響了法律警鐘。
一、偶然發現平臺漏洞,17歲少年淪為"退貨詐騙犯"
2024年3月,上海一家化妝品經銷公司的工作人員核對賬目時發現不對勁:線上官方平臺的退貨量異常激增,很多訂單顯示"已退款",但公司根本沒收到退回的商品,累計損失高達數百萬元。意識到遭遇惡意詐騙后,公司立刻向上海市公安局奉賢分局報案。
警方通過大數據排查,很快鎖定了作案嫌疑人——年僅17歲的呂某。面對審訊,呂某坦白了自己的犯罪經過。原來他一次網購時意外發現,這家化妝品平臺存在嚴重的售后漏洞:下單付款收到商品后,就算不把貨物寄回,照樣能提交退款申請,而且平臺會直接打款。
這個發現讓呂某動了貪念,他開始規模化操作:先用自己多部手機注冊的賬號下單,后來覺得不夠,又找親友借賬號,甚至從網絡上花錢租借他人賬號,批量購買高價護膚品套裝。收到貨物后,他從不退貨,卻批量提交退款申請,靠著平臺漏洞輕松"白嫖"商品。據統計,呂某前后累計虛假退貨11900多單,涉案商品總價值高達47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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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401萬贓款瘋狂揮霍,年輕人生軌跡徹底跑偏
靠著虛假退貨騙來的商品,呂某沒閑著,他立刻將這些護膚品以低價轉手倒賣,短短時間就獲利401萬元。一夜之間"暴富",讓還未成年的呂某徹底迷失了方向,開始了毫無節制的揮霍生活。
他頻繁更換最新款手機,身上穿的全是名牌衣服,還經常呼朋引伴,大方請客吃飯、唱歌娛樂,把贓款花得如流水。在同齡人還在為零花錢發愁時,呂某靠著不正當手段享受著奢侈生活,卻完全沒意識到,這種"來錢快"的方式早已觸犯了法律,等待他的將是嚴厲的懲罰。
化妝品公司報案后,警方迅速固定證據,將呂某抓獲歸案。經過縝密偵查和審查起訴,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呂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且數額特別巨大,結合其犯罪時的年齡和犯罪情節,最終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6年。
三、法律解讀:未成年人不是"免罪金牌",這些紅線碰不得
這起案件引發熱議,很多人疑惑"17歲還是孩子,為什么會判這么重?"其實背后的法律邏輯很明確,這幾個關鍵點必須搞懂:
1.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責任邊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實施詐騙等犯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呂某犯罪時17歲,已達到詐騙罪的刑事責任年齡,不能因未成年就免除處罰。
2. 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我國《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呂某詐騙金額476萬元,遠超"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法院考慮到其未成年,已依法從輕處罰,最終判處6年有期徒刑。
3. 平臺漏洞不能成為犯罪借口:近年來類似案件頻發,有人鉆"七天無理由退貨"的空子,或利用平臺審核漏洞虛假退貨牟利,這些行為本質都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詐騙行為 。就算平臺有規則漏洞,也不能成為非法占有的理由,只要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騙取財物,就可能構成詐騙罪。
4. 此類犯罪的警示意義:從00后女子虛假退貨獲利13萬獲刑,到男子騙取5706個枕頭獲利114萬被判10年,司法實踐早已明確,虛假退貨不是"薅羊毛",而是嚴重的刑事犯罪 。不管是未成年人還是成年人,都不能抱有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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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17歲獲刑6年,是懲罰還是惋惜?
17歲,本該是人生最美好的年紀,呂某卻因一時貪念,用犯罪的方式葬送了自己的青春,著實令人唏噓。有人說"判得太重,孩子還小應該給改過自新的機會",也有人認為"數額太大,必須嚴懲才能起到警示作用",還有人關注"平臺漏洞是不是也該擔責"?
未成年人犯罪固然需要秉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但這絕不意味著可以法外開恩。尤其是數額如此巨大的詐騙案,嚴厲處罰既是對受害者的交代,也是對其他未成年人的警示。你覺得這起案件的判決合理嗎?未成年人該如何樹立正確的金錢觀?歡迎在評論區留下你的看法!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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