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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啟動全國檢察機關第五季“新時代檢察故事匯——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活動。活動以報送檢察官講述辦案故事的視頻等方式,展現檢察機關一體抓實“三個管理”,以“三個善于”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生動實踐。
安徽檢察新媒體特開設“辦案故事第五季”專欄,陸續展播全省各地檢察機關辦案故事。今日播出第二十一期,講述淮南市檢察機關辦理的一起民事檢察監督案。
辦案檢察官:
淮南市人民檢察院第四檢察部副主任 林琳
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朱燕
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金皓
講述人:
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檢察院第二檢察部副主任 金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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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簡介
2012年,錢某(男)與楚某某(女)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錢某為購買價值70萬元的挖掘機,向銀行申請貸款40余萬元,并由淮南市某擔保公司提供擔保。錢某、楚某某與擔保公司簽訂《個人反擔保保證函》提供反擔保。
2019年,因貸款逾期未還,擔保公司將錢某、楚某某訴至法院。訴訟過程中,楚某某未能到庭應訴,法院作出缺席判決,判令二人共同承擔代償本息及資金占用費共計40余萬元。判決生效后,楚某某名下銀行存款15萬余元被強制執行,她本人也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楚某某再審被駁回后尋求田家庵區婦聯幫助,區婦聯將線索移送田家庵區人民檢察院。田家庵區人民檢察院調查核實發現,2014年,楚某某與夏某已登記離婚,法院未能有效送達楚某某案件材料致其未能及時參加訴訟,剝奪了其辯論權利。此外,楚某某還提交了一份司法鑒定意見書,證明案涉《個人反擔保保證函》落款處“楚某某”簽名不是其本人簽署。
2023年1月10日,田家庵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請抗訴,淮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后提出抗訴。2023年12月29日,法院依法判決楚某某不再對原審債務承擔責任。2024年2月,承辦檢察官查詢發現楚某某仍在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且執行錢款未退回楚某某。田家庵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制發檢察建議,建議執行回轉。2024年5月28日,法院回函依法對該執行案件執行回轉,并撤銷儲某某失信信息,解除其限制消費措施。
往季回顧
第9693期
安徽檢察新媒體出品
終審丨郭偉 二審 丨吳熒
供稿丨淮南市檢察院、田家庵區檢察院
編輯丨李昂
投稿郵箱丨ahjc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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