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將于1月9日在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1月8日,有律師向南都N視頻記者分析,該案或已進入“死刑圈”,被告人廖某宇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較大。同日,受害者家屬的代理律師蘭和告訴南都記者,本案宣判多次延期,說明法院的態度還是比較慎重。他認為,家屬希望被告人廖某宇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有其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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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家屬公布出庭通知書。
2025年,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廖某宇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未當庭宣判。庭審中,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24年10月2日,被告人廖某宇在駕駛過程中于車內與他人發生口角,在景德鎮市珠山區昌江大道加速至129km/h行駛,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導致三人死亡,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月6日,受害者家屬胡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她的訴求是廖某宇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煎熬了幾百天,終于要等來了,我堅信法律一定會給我們公道的”。
對此,陜西恒達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知名刑辯律師趙良善認為,綜合本案事實與司法實踐,廖某宇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性較大,“但非絕對,仍需結合全案情節綜合裁量”。
趙良善解釋,依據刑法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本案或已進入‘死刑圈’,是否適用死刑立即執行,取決于是否同時滿足罪行極其嚴重、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險性極大,且無充分從寬理由。”
趙良善指出,廖某宇的行為極危險,限速40km/h路段持續加速至129km/h,同車人多次勸阻無效,放任危險持續,與放火、爆炸等危險方法相當,嚴重危害公共安全。本案后果極嚴重,致三人死亡(含嬰兒),社會影響惡劣,家屬堅決不諒解,要求嚴懲。廖某宇主觀惡性深,為泄憤高速行駛,事后無悔罪表現,庭審中先否認關鍵事實,視頻證據出示后才承認,認罪態度差。
他表示,“從以上因素來看,廖某宇有被判死刑立即執行的可能,但若法院認定無直接故意、預謀等情節,也有適用死緩的可能。”
廣東崇暉律師事務所創始人、知名刑事法律專家許向前也向南都記者表示,廖某宇為泄私憤,公然不顧公共安全,撞死一家三口,給原本幸福的家庭帶來無限悲痛,也給社會帶來無限恐慌,犯罪手段特別惡劣,犯罪后果特別嚴重,根據刑事司法的原則,應當依法判處死刑并且立即執行。“任何人都應當敬畏法律,敬畏生命,不能逞一時之快犯下滔天罪行。”
同日,受害者家屬的代理律師蘭和告訴南都記者,本案宣判此前多次延期,說明法院的態度還是比較慎重,“我沒法預判,法院也需要考慮案件結果與社會影響等多方面的權衡”。
他指出,家屬希望被告人廖某宇被判死刑立即執行,有其合理性。“明天我也會到達宣判現場,如果家屬不滿意宣判結果,會提出抗訴申請,后續若將進行二審,我們也會繼續代理該案件。”
采寫:見習記者 付冰潔 南都N視頻記者 韋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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