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人民黨律師團隊成員 吳溫納索表示, 人民黨議會候選人吳倫 明 因在競選期間使用了不恰當語言,丁甘遵鎮法院判處其一年監禁及苦役。
人民黨律師團隊成員吳溫納索表示,今天(1月8日)上午11點30分,丁甘遵鎮法院根據人民議會選舉法第58(c)條和選舉條例,判處他一年監禁及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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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晚,吳倫明被丁甘遵鎮警察從家中帶走,在警局接受約4小時的訊問后獲準保釋。12月18日,他因在競選期間使用的語言,被鎮警察局根據選舉規則第58(c)條立案調查。
據了解,吳倫明在人民黨的TikTok社交媒體平臺上進行競選宣傳時,使用了"斗爭"、"革命"等詞語。
在競選宣傳中,吳倫明提到:"我們人民黨是在1988年民主斗爭中發揮領導作用的學生領袖們匯聚而成的政黨,是由88年代學生領袖、當時緬甸全國學生會主席哥哥基領導的政黨。因此,這是一個世代持續進行革命的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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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這些言論,緬甸聯邦選舉委員會回復稱,如果內容屬實,起訴機構應根據相關法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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