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將于1月9日上午,在江西省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
2024年10月2日,江西省景德鎮市,20歲男子廖某宇駕車撞死路邊一家三口,包括一名不滿周歲的嬰兒。廖某宇和前女友發生口角后猛踩電門,車速達到128.96km/h。而事發道路限速40km/h,廖某宇超速200%。前女友曾讓他開慢點,他卻不聽勸說。
被害人父親接受看看新聞記者采訪稱,庭上播放了案發后現場民警的執法記錄儀視頻畫面,顯示廖某宇還在跟民警因為抽煙的問題吵架。而且民警當時問他車速達到多少,廖某宇謊稱時速才七、八十公里。但在其朋友的口錄中,廖某宇其實是知道自己當時的車速超過了時速100公里。
檢察機關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廖某宇提起公訴,沒有認定其有自首和坦白情節。該案于2025年4月15日,在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首次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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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聞記者: 陳敏佳
編輯: 趙祎韞
視頻編輯: 趙祎韞
責編: 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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