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再次就網民反映在該市旅游時遭遇“非營運車輛司機誘導消費”一事發布情況通報。通報稱,公安機關、市場監管、綜合執法、交通等相關部門進行了全力調查,經核對消費清單、查詢監控,詢問商家、消費者和司機,2026年1月2日21時許,石某駕車(瓊BD11**)途經三亞某濱海酒店,見當事人一行4人在店外等車,便主動上前攬客,后運載至天涯區友誼街漁多多飯店進行消費。經查,石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活動,情況屬實,依據《巡游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第四十五條規定,擬對石某處1.5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市場監管部門對涉事海鮮店涉嫌商業賄賂違法行為予以立案調查。
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全市執法部門將全面加大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重點區域巡查管控,切實維護市民及游客的合法權益與交通運輸市場秩序。廣大市民游客如遇類似情況,請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投訴舉報電話:0898-12345。
據九派新聞此前報道,近日,有網友發帖稱,與家人在三亞旅游時,被非運營車輛拉到海鮮店吃飯,4道海鮮與2個椰子共消費1930元。點菜時,服務員強調“整個三亞都是這個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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