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
切實提高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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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提高到多少?
不同區域有何變化?
一起來看
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2026年1月1日起,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至1120元/月!此次調整將中心城區、城市新區與縣市新城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統一提高至同一保障水平。同時,這也是成都市連續第五年提高該標準。
具體而言:四川天府新區成都直管區、成都東部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新津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990元/月統一提高到1120元/月;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950元/月統一提高到112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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