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獲悉:2026年1月1日,新疆首次在全疆啟動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
根據民政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全面啟動實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消費補貼項目的通知》,新疆將為符合條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發放電子消費券,每人每月最高可抵扣800元,初步實施期限為1年。
為了讓更多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享受更普惠、優質的養老服務,此次補貼對象主要為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不受戶籍限制,只要在新疆居住且經評估為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級,均可申請。
新疆參照民政部確定的補貼項目范圍,結合新疆實際,確定了14項補貼項目,涵蓋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急、助醫、康復護理、日間托養等居家社區服務,以及機構長期入住和短期“喘息服務”(30天以內)。
補貼資金通過“民政通”小程序及App,以電子消費券形式按月發放。對經評估、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老年人,通過“民政通”向其個人賬戶發放首月電子消費券。后續每個自然月向老年人個人賬戶發放當月電子消費券。電子消費券可以對補貼項目范圍內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予以抵扣,抵扣比例一般為養老服務消費金額的30%—60%,具體抵扣比例和額度將在電子消費券中載明,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最高抵扣額度均為800元。電子消費券有效期為1個月,當月獲得,當月使用,次月失效。
需注意的是,正在享受特困人員供養救助待遇的、正在享受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補助的,以及正在享受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服務的老年人,暫不納入此次補貼范圍。補貼可與長期護理保險待遇疊加享受,對于其符合此次補貼項目范圍內的養老服務消費金額,扣除已享受的長期護理保險待遇后,個人自付部分可通過電子消費券按規定比例予以抵扣。
自治區民政廳養老服務處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規范機構準入與監管,依托信息系統對申請、評估、發券、消費、核銷與結算等全流程進行規范化管理,保障消費補貼政策落地見效,維護好失能老年人合法權益。
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
編輯:張曉琳
監審:張效婧
終審:吳 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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