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大曝光丨酒醉駕持續曝光,切勿觸碰法律紅線
大悟公安交警提醒
年關將至
親朋好友聚會增多
推杯換盞間請牢記
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切勿觸碰法律紅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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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不息 曝光不止
下面曝光部分
酒醉駕違法人員
請廣大駕駛人
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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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7日13時29分許,黃某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大悟縣東新鄉東新村通村公路自南向北行駛至二橋東側十字路口時,遇陳某某駕駛浙FP***5號小型普通客車沿東新村二橋自東向西行駛,二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經認定,黃某某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經現場檢測黃某某的酒精檢測呼氣值為85mg/100ml,經鑒定黃某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為99.4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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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28日01時01分許,沈某某駕駛蘇F9***F號小型轎車,在大悟縣大新鎮建新街天天燒烤門前路段倒車時,與停放在路邊的鄂AF***89號小型新能源客車發生碰撞,造成雙方車輛損失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沈某某駕駛蘇F9***F號小型轎車逃離現場。經認定,沈某某負此事故的全部責任。經現場檢測沈某某的酒精檢測呼氣值為198mg/100ml,經鑒定沈某某血液中檢測出乙醇含量為212.37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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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9日19時35分許,孫某駕駛鄂K6***8小型轎車沿湖北省大悟縣大界線自南向北行駛至城關鎮羅城村路段,遇鄧某某駕駛鄂KD***9小型轎車沿大界線自北向南行駛至此,鄂K6***8小型轎車逆向行駛至對向車道,兩車發生碰撞,造成孫某、鄧某某受傷及雙方車損的道路交通事故。經鑒定,孫某血液中檢出乙醇含量為145.67mg/100ml。經認定,孫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涉嫌危險駕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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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2日21時許,大新派出所在大新鎮加油站處置一起糾紛警情時發現舒某有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嫌疑,遂聯系大新交警中隊民警到場進行檢測。經檢測舒某的酒精檢測呼氣值為144mg/100ml,經鑒定舒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67.83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目前犯罪嫌疑人舒某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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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5日20點35分,徐某某飲酒后駕駛無號牌正三輪摩托車行至黃楊線黃麥嶺公司到大悟縣陽平鎮紅光村徐家河的鄉村道路路口時,和黃麥嶺公司的施工隊發生沖突,報警后派出所轉警到交警大隊。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徐某某體內乙醇含量為60mg/100ml,另查明:徐某某于2020年5月25日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湖北省大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予以處罰。徐某某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和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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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8日13時24分許,張某某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大悟縣城區沿河大道自北向南行駛至景觀橋路段時,因涉嫌飲酒后駕車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34mg/100ml。另查明:張某某于2025年3月13日因飲酒后駕駛動車被大悟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予以處罰。張某某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以罰款和行政拘留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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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不是目的
警醒才是初衷
大悟公安交警
將持續加大酒駕、醉駕等
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
希望廣大駕駛人
繃緊交通“安全弦”
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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