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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緒上頭
句容一男子竟將
重達15斤的快遞從20樓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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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句容法院審理了一起高空拋物刑事案件
案件起因于一起普通的家庭糾紛
2024年11月某天傍晚
王某同妻子在家中產生爭吵
二人情緒激動之下打砸家中物件
王某為進一步發泄情緒
拿起家中裝有
便攜式折疊桌椅的快遞包裹
從20層高的陽臺扔至樓下
砸壞一樓多個花盆
所幸并無人員受到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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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公安機關測量
這個被扔下的硬質包裹
長約47厘米,寬約23厘米,高80厘米
重量達到了將近15斤
從20樓近50米高的地方落下
如果真的砸到人
無異于一顆高空炸彈
“我深刻意識到自己的錯誤,
這個錯誤對我的家庭影響很大,
對小孩影響也很大,
我保證再也不會犯了。”
王某在法庭上作出了深刻的懺悔
自己因情緒激動犯下大錯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發后
王某對被砸物品進行了主動賠付
并且登門致歉
獲得了諒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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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于此案并無人員受到傷害
最終法院綜合量刑情節
以高空拋物罪
判處王某有期徒刑六個月
緩刑一年
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二規定:從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拋擲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頭頂之上亦為法律之地。一枚小小的雞蛋從十樓砸下都很可能擦破頭皮,何況本案是一件15斤左右的大件物品,且樓層高度已超40米,拋物時間是傍晚,拋落物品掉落一樓開放的公共區域,每位路過的小區居民都是潛在的受害者,同時從砸碎一樓多個花盆的情況看,該被拋物從高空墜落蘊含巨大的危險性。2021年《刑法修正案(十一)》即將高空拋物罪正式入刑,高空拋物入刑并非小題大做,而是我國法律切切實實保護民眾頭頂的安全的必要之舉。廣大市民應杜絕高空拋物,共同守護我們頭頂的安全防線。
內容來源 | 綜合江蘇新聞、新聞早報、潮視頻TV、句容市人民法院
編輯 | 張萌萌
校對 | 許鵬鋒
審核 | 劉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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