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
云南省商務廳發布
《關于2026年云南省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補貼活動商戶名單(第一批)的公告》
就消費者領券方式和入網參加數碼和智能產品
購新補貼活動商戶名單(第一批)
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領券方式及規則
(一)領券方式。為方便農村地區消費者,特增設農村地區專屬券,本次活動電子抵用券分門店券、農村地區專屬券、電商平臺券三種。其中,門店券:消費者前往參與活動的線下實體門店(包含農村地區的門店)掃描門店碼領券,在線下門店(包含農村地區的門店)核銷;農村地區專屬券:消費者登錄云閃付App農村地區專區領券,領券后僅限在省內農村地區的線下實體門店(名單以官方公示為準)核銷;電商平臺券:消費者登錄云閃付App電商平臺專區領券,領券后登錄參與活動的電商平臺云南省活動專區使用(電商平臺券領券事宜另行公告)。農村地區消費者均可領取上述三類電子抵用券。
電子抵用券采取“先到先得”原則發放,自2026年1月10日,每日發放時間為上午7:00(門店券領券時間上午10:00);領取的優惠券須在當日23:00前使用。補貼資格申領人、付款人、收貨人須保持一致。
(二)領券次數。消費者每人每月可領取單個活動產品優惠券不超過2次。活動期間累計可領取單個活動產品優惠券不超過5次。領券方式和領券次數根據實際情況動態調整。
(三)核銷電子抵用券。采用“支付立減”方式,消費者選定符合補貼條件的產品后,通過第三方平臺支付結算,平臺自動核算補貼金額,政府補貼部分從消費者領取的電子抵用券中核減。消費者購買補貼產品后,需配合現場銷售人員或快遞送貨人員檢查貨品包裝完好性,并配合完成產品激活等有關事宜。
(四)補貼標準。對個人消費者購買單件銷售價格不超過(含稅)6000元的手機、平板、智能手表(手環)、智能眼鏡等4類產品給予補貼。補貼標準為上述產品扣除各環節優惠后最終銷售價格的15%,每人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最高不超過500元。銷售價格以在云南省開具的發票含稅價為準。
二、參加活動商戶入網情況
第一批入網商戶2569戶、門店7043個。活動期間,按照持續報名、分批審核、動態調整的原則分批入網,入網商戶名單通過云南省商務廳微信公眾號專欄、官網以及云閃付App等渠道向社會公告。
本公告未盡事項,按《2026年云南省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補貼實施細則》執行。后續政策如有調整,將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云南省商務廳負責解釋。
下載查看《數碼和智能產品購新補貼活動商戶名單(第一批)》
來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眾號 云南省商務廳
編輯:錢巖
一審:李力
二審:位偉鋒
三審:朱朝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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