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5日,河南省周口市一公司跨區域運輸強酸性廢水到商水縣境內偷排被抓現行一案,有了新的進展。源自公安機關的確切消息稱,涉案油罐車運輸的污水經司法鑒定為“危廢”,當天駕駛油罐車運輸危廢水的司機在逃,押運、把風的關鍵人物,也是組織偷排危廢水公司的關鍵人物趙某良已抓獲歸案。
目前,案件仍在偵查當中。
長期跨區域偷排危廢,被抓現行后大玩“金蟬脫殼”
2022年至2025年間,有環保志愿者發現,位于周口市開發區開元大道與工農路交叉口向東200米路北32號的周口盛祥新能源有限公司(下稱“盛祥公司”)的大門,時常有油罐車滿載滾燙、溢出酸臭味的危廢水駛出,之后,油罐車大搖大擺地駛離周口市城區,將沒有經過環保設備處理的危廢水直接拉到周邊地區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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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下半年,環保志愿者發現,盛祥公司每天下午6點左右,至少運輸1至2車的危廢水到位于商水縣嵩陽大道西段的一處窩棚內,通過該窩棚下的地下管網偷排危廢水。
2025年12月5日,周口市生態環境局商水分局根據環保志愿者提供的線索,經過周密部署,于當晚6點25分,將運輸危廢水的油罐車(車頭車牌為豫P3C85,車尾車牌為豫PU578掛)堵在窩棚內,而駕駛油罐車的司機,在發現事情敗露后,利用窩棚后面的出口倉皇逃逸。
與此同時,長期為涉案油罐車押運、望風的小車(車牌號為豫P3C85)司機,也見勢不妙,駕車逃離了現場。
值得注意的是,企查查公開信息平臺顯示,案發時,盛祥公司的企業地址登記為“河南省周口市中原路黃淮時常東區A8棟06號”,案發后,該公司于2025年12月16日,將企業地址變更到“周口市開發區開元大道與工農路交叉口向東2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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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說明的是,盛祥公司的金字大理石招牌,在變更后的地址已經矗立了很長時間。而在相同的地址,還有一家名為“周口益發生物油脂有限公司”(下稱“益發公司 ”),此前也是生產酸化油的企業。
有跡象表明,盛祥公司似乎在玩弄“金蟬脫殼”的把戲。此后公安機關的偵查,也印證了兩家企業之間割不斷的關聯關系。
危廢確認后移送公安偵查,關鍵人物落網
2025年12月5日,涉案油罐車運輸的危廢水經第三方取樣,現場有志愿者用試紙初步測試結果顯示,運輸液體呈強酸性,符合危廢特征。
依據執法程序,周口市生態環境局商水分局依法扣押了涉案油罐車輛。隨后,油罐車運輸的液體經司法鑒定為“危廢”。
此后,經商水縣生態環境分局、檢察院和公安局三方會商,認定盛祥公司運輸危廢的行為已涉嫌刑事犯罪,遂于2025年12月24日,將案件移送到商水縣公安局食藥環大隊立案偵查。
立案后的第二天,公安機關根據志愿者提供的線索,迅速鎖定為涉案油罐車押運、望風的小車司機趙某良,并將其抓獲歸案。
2025年12月26日,環保志愿者到商水縣生態環境分局了解案件情況,接待人員表示,此前媒體披露的益發公司與盛祥公司實際為一家人。
隨后,環保志愿者在向公安機關提供線索的過程中,也獲悉了更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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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環保志愿者的辦案人員稱,油罐車運輸的液體經司法鑒定為危廢,駕駛油罐車的司機在逃,負責押運、望風的小車司機趙某良被抓,據交代,其自稱是盛祥公司的負責人,也是益發公司的負責人,其駕駛車牌號為豫P3C85的小汽車,以及涉案運輸危廢的油罐車,都登記在益發公司的名下。
至此,益發公司與盛祥公司的密切關聯被坐實。
然而,企查查的結果卻顯示,盛祥公司由董某明持股100%,為公司實際控制人。至此,盛祥公司與益發公司之間的關聯關系,或背后的實際控制人,目前仍然沒有明晰,尚待公安機關的進一步偵查。
嫌疑人或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據悉,盛祥公司工廠位于市中心,皂腳加硫酸的工藝產生大量刺鼻廢氣,附近的居民此前曾投訴和舉報過,目前該廠區處于停產整頓,搬遷的時期。
環保志愿者稱,該公司曾經在2022年5月,用油罐車運輸廢水的方式,將疑似危廢水直接排放到城市雨水井口。當時,環保志愿者取得了涉事車輛排污的證據,并對排放的污水進行了第三方檢測,得出結論是PH值為強酸性水,即危廢。
2022年8月,環保志愿者發現該公司使用一輛報廢的油罐車,將污水運到周口市川匯區渭河南路幸福家園小區東側的一個無名廠區內,偷排廢水。
2022年10月,環保志愿者發現,該公司使用一輛車頭牌號為豫P3B197、車尾牌號為豫P60Z8掛的油罐車,從該公司運輸廢水到渭河市召陵區后謝鎮新漯上路河南恒輝電力裝備有限公司的大院內。而后,司機將廢水直接抽灌到廠區廢棄多年的油罐中。
環保志愿者最新拍攝的證據顯示,至少在2025年11月至12月份,盛祥公司的趙某良組織了近30次的危廢運輸和偷排,按照每一次一罐車60噸計算,僅截止案發,被環保志愿者拍攝到的危廢運輸量約1800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之規定,趙某良及其企業的實際控制人,因其運輸的危廢數量較大(約1800噸),可能被認定為“情節嚴重”,或將面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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