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請客吃飯本是件高興的事,但有時候卻會因為一些誤會或疏忽,讓原本愉快的聚會變成一場鬧劇。
最近,在重慶就發生了這樣一件事:一位女子為了慶祝升職,請了17位同事吃自助,原本預計五千多元就能搞定,結果賬單卻高達14535元,讓人瞠目結舌。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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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士是重慶一家公司的會計,多年來勤勤懇懇,去年年底終于升職為部門主管。同事們紛紛要求她請客,為了慶祝這個重要的時刻,黃女士決定請大家吃一頓好的,于是選擇了一家在團購APP上標注著“302元/人”的日料店。
她心想,18個人,五千多塊錢,應該能夠承受得起。
約定的日子到了,同事們興高采烈地來到日料店。
黃女士隨手翻了翻菜單,看著圖片上的美食,忍不住點了很多,包括特大份的刺身拼盤、新鮮的帝王蟹、現切的和牛、法國紅酒等。
雖然看到菜單上的菜品都帶著價格,但她心想反正是按人頭收費,隨便吃就行。
同事們還調侃她這次怎么這么大方。
然而,當大家吃得差不多,準備結賬去KTV唱歌時,黃女士卻遇到了麻煩。服務員遞過來的賬單上顯示:他們這一桌一共消費了14535元!
黃女士聽到這個數字,瞬間愣住了,她質問服務員:“你們弄錯了吧?怎么可能這么貴?我們就18個人,一個人302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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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員指著賬單解釋:“誰告訴您按人頭收費了?我們是按菜品的價格收費的。”黃女士著急了:“你們店在團購APP上明明寫著302元/人,這不就是自助餐的意思嗎?”
店長聽到吵鬧聲也走了過來,解釋說他們從來沒說過是自助餐,APP上那是人均消費大概是一個人302,而且黃女士點菜的時候,服務員也提醒過可以看看套餐。
黃女士不想在同事面前鬧得太難看,只能咬著牙先把錢付了。
回到家后,她越想越覺得日料店是在故意坑人,把“302元/人”寫得那么顯眼,卻不說清楚這不是自助餐。于是,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了這家店,說他們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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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日料店的這種標價行為是否構成虛假宣傳呢?我們來分析一下。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明確。
日料店在團購APP上標注“302元/人”的做法顯然不夠明確,因為這種表述方式很容易讓消費者對價格產生誤解。雖然黃女士在實際點餐時可以看到具體價格,但商家的初始價格告知義務并沒完全履行。
再來看《廣告法》的規定,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日料店的標價雖然不能認定為主觀故意的虛假廣告,但確實帶有引人誤解的成分。
“××元/人”的標價方式很容易讓消費者聯想到這是“按人頭收費”或“自助餐”的消費模式。這種價格表述方式雖然沒達到虛假廣告的程度,但也觸及了誤導消費者的邊界。
最終,在市場監管部門的調解下,考慮到價格標注確實存在不夠清晰的問題,商家退還黃女士1450元作為和解補償。
這件事在網上引起了熱議,有網友表示:“在302元前面標明是人均消費很難嗎?明顯就是日料店故意下套。”
也有網友認為:“雙方都有責任,如果黃女士問清楚,或者日料店能標注成‘人均消費參考價’或‘人均消費約302元’,那就沒有這些事了。”
確實,這起事件給我們敲響了警鐘。作為消費者,在消費前一定要問清楚商家的收費方式和價格標準,避免因為誤解而產生不必要的糾紛。
而作為商家,也應該更加明確和透明地標注價格信息,避免誤導消費者。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共同營造一個和諧、誠信的消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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