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朱鯨潤 通訊員 濱檢軒)在中鐵和考試院都“有門路”?這人來頭不小。而這樣的說辭,正是不易識別的詐騙圈套。經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周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2017年,負債累累且沒有工作的周某通過網絡論壇發布尋求燈具廠商合作廣告,認識了想要承接照明工程的馬老板。周某謊稱自己表叔是中鐵領導,并偽造工程合同和領(付)款憑證等文件,還委托他人冒充領導給馬老板打電話,一步步騙取馬老板信任。2017年11月至2024年2月間,周某以打點關系、歸還貸款等理由,共騙取馬老板人民幣39萬余元,后歸還馬老板30萬余元,致對方損失8.5萬余元。
對于騙到的幾萬元,周某并不滿足,總想著還能通過類似的手法騙到更大的“魚”上鉤。
2022年4月,周某在兒子所在學校的家長群中認識了另一學生家長徐女士。2023年一次機緣巧合的飯局,周某了解到徐女士正在為其兒子可能延畢的事發愁。周某眼看機會來了:“我認識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這事你就放心吧。”徐女士本不相信,但想到當時周某還拿出和“領導弟弟”的微信聊天記錄,而孩子畢業之事需解決又迫在眉睫,病急亂投醫,最終選擇相信周某,前后轉給他人民幣12萬余元用于“打點”。而收到錢的周某并沒有能力幫徐女士辦事,反而把錢收入囊中,用于償還債務和生活開銷。所謂“認識考試院的領導”也只是和領導弟弟有過幾面之緣,以此為幌子,博得徐女士信任,從而騙得一筆快錢。最終,法院作出以上判決。
檢察官提醒,切勿輕信“上面有人”的關系運作說辭,遇到難題應通過正規渠道解決,切勿盲目向他人轉賬,謹防落入詐騙陷阱,保護自身財產安全。
(文中人物均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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