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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覺得路邊撿的東西就是自己的,賣了換點零花錢沒啥大不了?
可西藏這位男子的經歷,直接打破了這種認知,2022年他撿了個東西,割下來賣了2300元,本以為賺了小便宜,沒成想專家一鑒定,這東西價值60萬,自己還觸犯了法律。
這到底是啥寶貝,撿的也能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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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上的意外之財竟是致命陷阱
這事兒的開頭,說起來又荒誕又真實,在空氣稀薄的西藏高原上,牧民旦某閑溜達的時候,在草叢里發現了一具被野狼咬過的動物殘骸。
在他眼里,這不是大自然的殘酷,反倒像張能兌錢的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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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殘骸是藏野驢的,旦某心里琢磨著:狼咬死的,又不是我殺的,那就是老天爺送的。
再加上民間說這東西是大補神器,貪念一上來,他就掏出刀把那所謂的寶貝割了下來,揣進懷里滿腦子都是換酒錢,壓根沒意識到自己攥著的是顆拉了引線的法律手雷。
可能有人會說我不懂啊,但法律可不管你懂不懂,早幾年的大學生掏鳥窩案,就因為幾只猛禽雛鳥,當事人坐了十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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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你是撿的、掏的還是買的,只要這東西在國家一級保護名錄里,碰一下就是踩法律的高壓線。
旦某覺得自己就是個拾荒的,殊不知在法律層面,他已經成了偷國家珍稀資源的嫌疑人。
層層轉手的燙手山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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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根野驢鞭到了旦某手里,立馬變成了燙手山芋,開始了一連串的接力,包括旦某在內,后來的加某、堅某,就像一群在懸崖邊上瞎轉悠的盲人,步步都在踩坑。
第一次交易,價錢低得可笑,也就夠普通打工人半個月的工資,加某買下來,不是自己用,就是想當個二手販子賺點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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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倒手給堅某的時候,扣掉自己擔的風險,賺的錢連請朋友吃頓正經飯都不夠。
堅某也怕把這雷砸自己手里,趕緊找下家,平某就是那個最后接盤的倒霉蛋,他出的價錢比最初高了點,心里盤算著運到大城市能賣個天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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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幫人玩的就是賭誰傻的游戲——都覺得自己不是最后一個傻子,總有更貪的人會接這個違禁品。
可這種擊鼓傳花的游戲,鼓聲隨時會停,在警察眼里,這種層層加價的鏈條,就是一條清清楚楚的犯罪證據鏈。
每轉一次手,都相當于在自己的犯罪記錄上多添一筆,最后量刑的時候都會算進去,他們以為是在賣東西,其實是在傳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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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塊賣的為啥要賠60萬
平某的發財夢,在約定交易的地方徹底碎了,他正笑著掏出那個寶貝,等著收錢呢,迎來的卻是冰冷的手銬——警察早就布好網等著收網了。
接下來的事,讓這幾個人徹底傻眼了:專業機構鑒定后,這根野驢鞭的涉案價值高達6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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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啥差這么多這里得說清楚:野生動物制品的價值,不是看黑市賣多少錢,而是國家根據物種的瀕危程度、生態價值和恢復成本算出來的法定價值。
藏野驢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本身基準價值就極高,按照《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價值評估標準》,一級保護動物的價值往往是基準值的十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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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好比你不小心砸了個普通瓷碗,結果鑒定出來是天價古董,賠多少錢不是你說了算的。
60萬對這幾個為了幾百塊奔波的人來說,簡直是天塌下來的打擊,這就是法律的算法:你拿的只是一小塊動物組織,但法律要你賠的,是整個生態系統可能遭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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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它就是保護整個高原生態
可能有人會問,為啥國家給一頭驢定這么高的價?就因為稀有嗎?不全是。
這背后關系到整個青藏高原的生態安全。
藏野驢是高原生態里的關鍵角色,不只是體型大,還是高原上的免費打井隊,干旱的時候,藏野驢憑著本能挖出來的深坑,能冒出水源,不光自己能用,還能救藏羚羊、野牦牛甚至狼群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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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好藏野驢,就相當于護住了一整條食物鏈。
更有意思的是,它們遷徙時踩出來的驢道,是荒原上的天然小路,給其他小動物遷徙提供了方便,它們的存在,維系著高原荒漠生態的平衡。
反觀那些覺得驢鞭大補的人,純屬被愚昧誤導,現代醫學早就證實了,這東西的成分和普通皮肉沒啥區別,所謂的奇效都是心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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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個沒科學依據的說法,去破壞運轉了千萬年的生態系統,這個代價,總得有人承擔。
野外的東西別亂撿
這場鬧劇中,沒有一個贏家,旦某他們用自己的經歷,驗證了一個殘酷的道理:在法律面前,撿來的從來不是免責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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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對法律的敬畏,只停留在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樸素認知里,卻不知道現在法律對生態資源的保護有多嚴。
這60萬的估值,其實就是國家劃下的高壓線,明明白白告訴你:別伸手,伸手的代價你付不起。
這里也給所有人提個醒:不管是野外撿到的象牙碎片、犀牛角,還是看著不起眼的野生蘭花,只要在保護名錄里,就碰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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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拿不知情當借口,在生態保護這件事上,任何違規操作,都會受到嚴厲懲罰,地上的東西別亂撿,說不定下面埋著的,就是你下半輩子的自由。
參考資料:
央廣網《抓獲犯罪嫌疑人9900余名 公安機關打擊危害鳥類等野生動物犯罪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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