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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中國人在越南涉及遺產繼承的情況愈發常見。根據越南最新法律規定及政府公示的辦理流程,繼承事宜需嚴格遵循《2015年越南民法典》《2024年土地法》等核心法規,同時完成公證、認證等法定程序。
一、核心法律依據
辦理越南繼承手續的核心法律基礎均來自越南國家議會、司法部等官方發布的法規,其中2024年修訂的《土地法》及現行《2015年民法典》是規范外國人繼承的關鍵文件,具體核心條款如下:
1. 繼承權利平等原則
根據《2015年民法典》第610條規定:“所有個人在立遺囑處分財產權和依遺囑或法律繼承財產權方面一律平等”。這意味著中國人作為外國人,在越南的繼承權利與越南公民平等,不受國籍歧視,但需符合財產類型的特殊限制(如土地相關權利)。
同時,第613條明確繼承人資格:“繼承人必須是繼承開始時生存的人,或者是被繼承人死亡前受孕且出生時為活體的人”,排除了已死亡或未出生(不符合受孕時間要求)的主體的繼承資格。
2. 不動產繼承的特殊規定
越南對外國人繼承不動產(含土地附著房屋)有明確限制,根據《2024年土地法》第28條第1款、第37條第1款:
若中國人為“越南裔海外人士”,且獲得越南入境許可,可繼承附著土地使用權的住宅類不動產,并共同享有產權、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若未獲得越南入境許可,僅能繼承不動產的價值(如變現后的款項),不得直接持有土地使用權及房屋產權;
非越南裔的中國人,原則上不得繼承土地使用權,僅可繼承房屋等地上附著物的價值,或按遺囑/法定繼承獲得現金類遺產。
3. 涉外繼承的法律適用規則
第680條規定:“涉及外國因素的繼承關系,適用被繼承人死亡前的國籍國法律”,但不動產繼承例外——需適用不動產所在地法律(即越南法律)。例如,中國公民繼承越南境內房產,需完全遵循越南的繼承流程和財產限制規定;繼承現金、動產等則需兼顧中國與越南相關法律。
4. 遺產稅相關規定
根據越南財政部2025年公示的《個人所得稅法》補充說明,目前越南遺產稅實行超額累進稅制:遺產價值低于1000萬越南盾(約合人民幣3000元)的部分免稅,超過部分按10%稅率征收。其中,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繼承可享受免稅額度提升至5000萬越南盾的優惠;非直系親屬繼承無額外免稅政策。需注意,2025年3月越南財政部曾公示遺產稅修訂提案,但截至2026年1月尚未正式實施,仍按現行標準執行。
二、辦理前核心準備:確認繼承類型與材料清單
中國人在越南辦理繼承分為“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類,兩者準備材料略有差異,但核心都需完成“文件公證+認證”的前置程序。
1. 區分繼承類型
遺囑繼承:需提供被繼承人在越南訂立的有效遺囑(需符合《2015年民法典》第627條要求,如書面形式、注明日期、見證人簽字或公證認證等);若遺囑在中國訂立,需完成中越雙認證。
法定繼承:無遺囑時,按《2015年民法典》第651條的繼承順位執行,第一順位為配偶、子女、父母(中國人作為直系親屬可優先繼承),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2. 必備材料清單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越南語翻譯件(翻譯件需經越南公證處認證),核心材料包括:
1)繼承人身份證明:中國護照原件及簽證/居留許可(需在有效期內);若為越南裔中國人,需額外提供越南國籍放棄證明、原籍證明(如舊護照、出生證明,需經越南駐華使領館認證)。
2)被繼承人相關文件:死亡證明(越南境內死亡的由當地醫院/公安出具;境外死亡的需經中國公證+外交部認證+越南使領館認證)、戶籍注銷證明(越南當地公安部門出具)。
3)繼承關系證明:親屬關系公證書(中國境內出具的需完成雙認證,如父母子女關系、夫妻關系證明);若為配偶繼承,需提供婚姻狀況證明(單身/已婚聲明,參照加拿大籍人士辦理案例:需經中國律師見證→省級公證→中國外交部認證→越南使領館認證)。
4)遺產證明:不動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車輛登記證等;若遺產為車輛,需額外提供車輛年檢合格證明。
5)其他材料:繼承申請書(越南司法部統一模板,可在越南公共服務 portal 下載)、繼承人無犯罪記錄證明(中國出具需雙認證)、翻譯件認證文件。
三、全流程辦理步驟
越南繼承辦理核心流程為:文件公證認證→繼承申請提交→遺產審核→產權過戶/資金提取,全程需在遺產所在地的省/市公證處、國家登記局、外交部等機構辦理,具體步驟如下:
第一步:完成中國境內文件的公證與雙認證
中國人在國內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婚姻狀況證明、死亡證明等文件,需先完成中國境內公證,再經越南駐華使領館認證,流程如下(越南外交部2026年1月公示):
1.國內公證:向戶籍所在地或文件出具地的公證處申請公證,確認文件真實性(如親屬關系公證書需注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血緣/婚姻關系)。
2.中國外交部認證:將公證書提交至中國外交部領事司或地方外事辦公室,認證公證員簽字及公證處印章的合法性。
3.越南駐華使領館認證:將經外交部認證的文件提交至越南駐中國大使館/領事館,完成最終認證(需填寫申請表、繳納費用,審核時間約3-5個工作日)。
提示:所有中文文件需同步提供越南語翻譯件,翻譯件需經中國公證處或越南官方認可的翻譯機構認證,否則越南機構不予受理。
第二步:向越南當地公證處提交繼承申請
需向遺產所在地的省/市公證處提交申請(如遺產為胡志明市的房產,需向胡志明市公證處申請),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將上述經認證的文件、翻譯件及填寫完整的繼承申請書一并提交,同時繳納公證費用(按遺產價值的0.5%-1%收取,最低20萬越南盾)。
2.審核與問詢:公證處將核查文件真實性,若有必要會約談繼承人、見證人(如遺囑繼承的見證人),審核周期約7-15個工作日。
3.出具繼承公證書:審核通過后,公證處出具《繼承公證書》,該文件是辦理遺產過戶的核心憑證(根據《2024年土地法》第12條,土地使用權繼承文件必須經公證認證)。
第三步:辦理遺產過戶/資金提取手續
根據遺產類型,需向不同部門辦理后續手續,核心分為不動產、動產、現金三類:
1. 不動產過戶(土地+房屋)
需向遺產所在地的國家登記局提交申請,依據《2024年土地法》第12條及越南國家登記局2025年公示流程:
必備材料:繼承公證書、不動產權證原件、繼承人身份證明、翻譯件認證文件;若為越南裔中國人,需額外提供入境許可證明。
辦理流程:提交材料→審核(約10-20個工作日)→繳納過戶費(按房產價值的0.2%-0.5%)→領取新的不動產權證。
限制提示:非越南裔中國人無法獲得土地使用權證,僅能通過變賣房產獲得價值,變賣需在公證處辦理交易公證,再向國家登記局辦理過戶給越南籍買家。
2. 車輛過戶
根據越南公安部2025年6月公示的線上辦理流程,可通過“越南公共服務門戶”線上完成,步驟如下:
1)繼承人用2級VNeID賬號登錄公共服務門戶,填寫車輛過戶申報信息(需關聯繼承公證書編號)。
2)系統向繼承人、遺產共有人(如有)發送確認信息,完成線上確認。
3)在線繳納登記費(約50萬-100萬越南盾),并提交車輛登記證、行駛證原件至當地車管所核驗。
4)核驗通過后,領取新的車輛登記證(線上流程僅適用于河內、胡志明市等15個省市,其他地區需線下辦理)。
3. 現金/存款提取
若遺產為越南境內銀行存款,流程如下:
向銀行提交繼承公證書、繼承人身份證明、存款憑證(如存折、銀行卡),銀行審核后辦理取款手續。
資金出境:若需將現金匯出越南,金額超過5000美元或等值外幣的,需向越南海關申報;銀行存款可直接通過跨境轉賬匯出,需提供繼承公證書作為資金來源證明。
第四步:繳納遺產稅并領取最終憑證
在完成過戶/取款前,需向遺產所在地的稅務部門繳納遺產稅,流程:
1.提交材料:繼承公證書、遺產價值評估報告(不動產需由越南官方評估機構出具,動產可按市場價值申報)。
2.稅務審核:稅務部門在5-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出具繳稅通知書。
3.繳納稅款:通過銀行轉賬或稅務窗口繳納,領取完稅證明,作為最終過戶/取款的必備材料。
四、關鍵注意事項
1. 辦理時限與時效
根據《2015年民法典》,繼承開始時間為被繼承人死亡之日,繼承人需在繼承開始后6個月內提出繼承申請;逾期未申請的,視為放棄繼承(特殊情況可向法院申請延期)。全程辦理周期因遺產類型而異,簡單動產繼承約1-2個月,不動產繼承約3-6個月。
2. 委托辦理的要求
若中國人無法親自赴越南辦理,可委托越南當地律師或親屬代辦,但需提供經雙認證的《授權委托書》,明確委托權限(如申請公證、辦理過戶等)。授權委托書需包含委托人、受托人信息、委托事項、委托期限,且需在越南公證處備案。
3. 法律爭議解決途徑
若發生繼承糾紛(如繼承人之間對遺產分配有異議),可向遺產所在地的越南法院提起訴訟,適用越南法律審理。若涉及中越司法協助,可依據《中越民事司法協助條約》申請文書送達、證據調取等協助事項。
免責聲明
法律及程序可能發生變更。本文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構成法律建議。若您在海外遭遇法律糾紛,請立即聯系我們咨詢專業涉外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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