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同意我發(fā)的!他說要當岳陽市第一大網紅!”法庭上,被告振振有詞。而原告卻堅稱:“我從未同意!”一段從女子胯下爬過的視頻被偷拍上傳抖音,究竟是誰在說謊?當朋友間的玩笑變成全網嘲笑的素材,法律該如何界定這條模糊的邊界?
這事得從岳陽東站附近說起。一群跑商務車的司機,平時在車站等客拉活,閑來無事常互相開玩笑。2021年8月的一個下午,司機沈先生和幾個同行在超市門口聊天,有人聊到了“敢不敢從女子胯下爬過去”的賭約。現(xiàn)場有人起哄:“爬過去就給200!”或許是面子掛不住,或許是一時沖動,沈先生真就從一個女股東的胯下爬了過去。這一幕,被旁觀的趙某用手機悄悄錄了下來。
朋友間私下玩笑,錄下來自己看看也就罷了,但要是發(fā)到網上,性質還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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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后,這段視頻出現(xiàn)在了抖音平臺。賬號“獨人醉翁”發(fā)布了視頻,配文寫著“男兒膝下有黃金,有錢能使鬼推磨”。視頻很快在本地司機圈傳開,沈先生的電話被打爆了,朋友、同行都在問:“你怎么拍這種視頻?”“丟不丟人?”更讓他難以承受的是,連家人也開始接到詢問電話。沈先生又羞又怒,找到發(fā)布視頻的司機翁某,要求立刻刪除。但翁某不僅不刪,兩人還發(fā)生了激烈爭吵,甚至驚動了警方。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同時,如果發(fā)布的內容導致他人社會評價降低,還可能構成名譽權侵權。沈先生認為,這段視頻讓他成了朋友圈的笑柄,妻子因此與他爭吵并回了娘家,同行看他的眼神也變了,嚴重影響了正常生活和行業(yè)聲譽。于是,他一紙訴狀將翁某告上法庭,要求公開道歉、賠償精神損失費2萬元及為取證支出的公證費2000元。
法庭上,雙方各執(zhí)一詞。翁某拋出“同意發(fā)布”的抗辯,還申請了三位證人出庭。可這三位證人的證言,卻讓庭審變成了一場“羅生門”。
第一位證人趙某,正是偷拍視頻的人。他說話顛三倒四,一會說沈先生主動要求發(fā)視頻,一會又說自己勸他別發(fā),甚至扯出“鉆500個給5萬”的離奇賭約,把法官都聽迷糊了。書記員不得不反復打斷:“你慢點說,你說的是誰?能不能說名字?”這種混亂的證言,在法律上證明力很低。
第二位證人徐某,證言稍微清晰些,但同樣矛盾。他說沈先生爬完后確實說過“別發(fā)”,但過了一會兒又“不知道發(fā)什么神經”,說了句“我要當網紅”。這種“一會兒不讓發(fā)、一會兒又讓發(fā)”的說法,很難被法庭采信。
第三位證人閆(yán)某,說話吞吞吐吐,既不敢得罪原告也不敢得罪被告。法官直接點破:“你來講證,就不要怕得罪人!事實是什么就說什么!”他才勉強承認,沈先生當時說了“無所謂”,但并未明確授權發(fā)布。
那法律上該如何看待這種“同意發(fā)布”的辯解呢?
即使原告真的說過“我要當網紅”之類的氣話,也不等同于法律意義上的“授權”。尤其是在玩笑場合、情緒沖動或特定語境下說的話,很難認定為真實、明確的意思表示。更重要的是,肖像權、名譽權屬于人格權,其許可應當清晰、自愿,且最好有書面或可靠證據支持,而非事后的一句模糊辯解。
沈先生當庭提交了關鍵證據——公證書。他早在起訴前就去公證處固定了證據,把抖音視頻、評論、轉發(fā)頁面全部做了公證保全。遇到網絡侵權,公證保全證據是維權的重要一步!未經公證的網頁截圖,對方可能以“P圖”“假證據”為由反駁,而公證書具有法定的證據效力,能讓你的舉證更扎實,也避免證據被刪除后無從追查。
翁某也提供了兩份微信轉賬記錄,顯示沈書生爬完后確實收了兩人各200元。但這只能證明“爬胯”行為與經濟激勵有關,并不能證明他同意發(fā)布視頻。法庭調查逐漸清晰:視頻是趙某偷拍后通過微信發(fā)給翁某,翁某未打碼就上傳抖音,并在原告多次要求后仍拒絕刪除,導致影響持續(xù)擴散。
庭審最戲劇性的一幕出現(xiàn)在調解環(huán)節(jié)。
法官看事實基本清楚,試圖促成和解。他直接問翁某:“你發(fā)視頻,確實給人造成了困擾。除了道歉,愿不愿意適當補償?”翁某開始只肯道歉,拒絕賠錢。法官點明:“你要法院判,可能不止這個數。而且全程直播,網上都能看到。”
經過幾輪討價還價,翁某最終松口:當庭道歉,15天內支付3000元,包含公證費2000元及部分補償,訴訟費另付。沈先生考慮到同行關系,也表示接受。翁某當場站起來,對著沈先生鞠了一躬:“雖然你同意我發(fā),但我確實對你造成了影響。對不起,以后還是朋友。”
在短視頻時代,人人都是記錄者,但并非一切都能成為“素材”。朋友間的玩笑,一旦越過隱私和尊嚴的邊界,就可能從娛樂變成侵權。法律不保護“玩笑過度”,更不認可“他同意”的模糊辯解。事實上,這類案件也反映出一些人在網絡傳播中法律意識的淡薄——以為“好玩”“沒惡意”就能免責,殊不知侵權與否,關鍵看客觀行為與后果。
鏡頭可以記錄生活,但不應審判人格;流量可以追逐熱度,但不能消費尊嚴。每一次點擊發(fā)布前,請記得:鏡頭對面,是一個活生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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