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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CFN 金鐘
2026年1月,民泰銀行上海分行因10項違規行為被處以715萬元罰款,這一該行成立以來最大罰單,揭開了中小城商行域外分支機構經營困境的冰山一角。事實上,據銀行業內不完全統計及監管披露信息綜合研判,當前超60%的中小城商行域外分支機構不僅未能成為業績增長點,反而因業務乏力、違規頻發、不良高企等問題,淪為總行的資金與管理負擔。從沿海到內陸,從一線城市到區域中心城市,中小城商行域外展業的“水土不服”現象普遍存在,其背后是多重矛盾交織的必然結果。
負擔具象:域外分支機構的多重經營困境
水土不服疊加競爭擠壓,市場拓展舉步維艱。中小城商行的核心優勢源于本地深耕的地緣資源與客群基礎,跨區域經營后,這一優勢隨即喪失,同時陷入“兩面夾擊”的競爭格局。一方面,國有大行、全國性股份行憑借資金成本、品牌影響力和渠道優勢,在異地市場占據主導地位,對中小城商行形成天然擠壓;另一方面,本地城商行、農商行依托多年沉淀的客群資源和區域適配性,構筑起堅實的競爭壁壘。
民泰銀行上海分行的境遇極具代表性。作為該行僅有的兩家跨省分行之一,截至2024年末,其貸款總額僅96.91億元,較年初僅增長1.25%,遠低于同期四川地區177.57億元的貸款規模,在上海金融市場的競爭力持續弱化。即便在長三角一體化等政策利好區域,中小城商行域外分支機構也難以突圍。監管數據顯示,長三角地區異地城商行分支機構市場份額普遍不足2%,多數機構成立五年以上仍未能實現盈虧平衡。
地域文化與經營模式的適配性不足加劇了困境。部分中小城商行將本地小微金融模式直接復制至異地,但忽略了不同區域的產業結構、企業需求差異。例如,臺州地區的小微信貸模式依賴“熟人社會”風控,復制到上海、北京等陌生人社會后,風控失效問題凸顯,民泰銀行上海分行貸后管理疏漏、資金用途失控等違規行為,本質上是模式適配失敗的體現。
業務乏力與人才匱乏共生,經營效率持續低迷。業務規模增長緩慢、盈利能力薄弱是域外分支機構的普遍痛點。除民泰銀行上海分行外,齊魯銀行異地分行表現更為突出,截至2019年6月末,其濟南地區以外的不良貸款余額占全行近60%,聊城地區不良貸款率達5.18%,接近濟南地區1.31%的4倍,高額不良核銷直接侵蝕總行利潤。
人才短板是制約業務發展的核心瓶頸。中小城商行在異地難以吸引優質金融人才,本地招聘的高管往往存在“水土不服”或履職不力問題:要么照搬總行模式缺乏本地化調整,要么為追求業績放松合規底線。某城商行一異地支行因貸款“三查”嚴重不盡職被罰200萬元,時任行長汲生好被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4年,暴露出異地分支機構高管履職能力不足與責任缺失的雙重問題。同時,總行派駐人才面臨適應成本高、留存難度大的問題,形成“招聘難、留存難、管理難”的惡性循環。
協同失衡與合規失守,風險敞口持續擴大。總行與域外分支機構的管理協同不暢,是風險滋生的重要根源。部分中小城商行總行管控能力不足,對異地分支機構授權模糊,導致“管得過死則業務停滯,放得過寬則風險失控”。某城商行因授權業務監督檢查不到位、員工異常行為管理不到位被罰款100萬元,反映出總行對異地機構的監督缺位;民泰銀行上海分行在存貸、票據、數據報送等多環節違規,本質是總行內控體系未能有效延伸至域外的必然結果。
金融文化缺失進一步放大了風險。多數中小城商行尚未形成成熟的合規文化與風險文化,域外分支機構因遠離總行文化浸潤,合規意識更為淡薄,違法違規問題頻發。從信貸資金挪用、虛假貿易背景審核,到變相高息攬儲、員工行為失范,違規行為覆蓋業務全流程,不僅面臨巨額罰款,更損害銀行品牌聲譽,形成“違規-處罰-業績下滑-更激進違規”的惡性循環。
典型佐證:中小城商行域外分支機構處罰案例
近年來,監管部門對中小城商行域外分支機構的處罰力度持續加大,以下典型案例涵蓋信貸、存款、票據、內控等多類違規,直觀呈現域外分支機構的風險負擔:
民泰銀行上海分行(2026年1月):因貸款五級分類不準確、違規通過第三方吸收存款、票據業務管理失序等10項違規,被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上海監管局罰款715萬元,為該行成立以來最大罰單。
紹興銀行溫州分行(2026年1月):因考核指標不合規、未按工程進度發放貸款,被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溫州監管分局罰款17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
煙臺銀行(2023年2月):因互聯網貸款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罰,違規行為涉及跨區域業務開展。
天津銀行上海分行(2022年7月):上海分行及其分支機構存在14項違法違規行為,被上海銀保監局行政處罰71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
浙江稠州商業銀行福州分行(2025年12月):浙江稠州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及相關責任人存在6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福建金融監管局行政處罰415萬元,對丁忠塔給予警告并處以5萬元罰款,對陳旭英給予警告,禁止吳子江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
上述案例中,單張罰單最高達715萬元,最低30萬元,且多數機構伴隨責任人追責,部分高管被終身禁止從業。處罰背后,是域外分支機構給總行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管評級影響與品牌聲譽損害,成為沉重的經營負擔。
深層透視:負擔形成的核心邏輯與行業共性
戰略定位偏差:盲目擴張與能力不匹配。2010年前后城商行跨省擴張政策寬松期,多數中小城商行跟風設立域外分支機構,缺乏對自身管理能力、資金實力與市場需求的理性評估。民泰銀行上海分行便是這一時期的產物,成立后因缺乏差異化競爭優勢,在上海市場長期處于邊緣地位。業界專家指出,中小城商行跨區域經營普遍存在“戰略沖動大于能力支撐”的問題,在監管政策收緊后,前期擴張的隱患集中爆發。
監管政策約束:跨區域展業門檻持續抬高。2021年原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的通知》明確要求,地方法人銀行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應服務本地客戶,不得跨注冊地轄區展業。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強調中小銀行需立足當地開展特色化經營,監管層對跨區域展業的規范力度持續加大。這使得中小城商行域外分支機構既面臨存量業務整改壓力,又難以拓展新增業務,經營空間被持續壓縮。
資源稟賦不足:難以突破競爭壁壘。中小城商行資金成本高于大行,品牌影響力有限,異地展業時難以與大行在利率、產品、渠道上競爭;同時,相較于本地城商行,其對區域產業、企業情況的了解深度不足,風控效率與服務精準度偏低。齊魯銀行異地分行不良率居高不下,是資源稟賦不足導致的風險與收益失衡,而這種失衡在中小城商行中具有普遍性。
行業評論:理性收縮與提質增效成破局關鍵
中小城商行域外分支機構的負擔困境,是規模擴張與質量管控、戰略野心與能力邊界失衡的集中體現。超60%域外分支機構淪為負擔的現狀警示行業,跨區域展業并非中小城商行的必由之路,回歸本源、精準定位才是可持續發展的核心。
對中小城商行而言,首要任務是理性梳理域外分支機構布局,對長期虧損、風險高發、合規薄弱的機構果斷收縮或整合。其次,需強化總行管控能力,構建適配跨區域經營的內控體系與協同機制。通過數字化手段實現對域外分支機構業務全流程監控,優化授權管理與人才派駐機制,將合規文化與風險文化延伸至每一個業務終端。同時,深耕本地市場,打造差異化競爭優勢,比盲目拓展域外市場更具性價比。民泰銀行在臺州本地存貸款市場份額分別達4.34%和4.69%,雖不及同行,但仍是穩定的業績基本盤,印證了本地深耕的重要性。
從監管層面看,應持續強化對中小城商行跨區域經營的審慎監管,引導機構聚焦主責主業,同時為合規機構的良性跨區域整合提供政策支持。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通過政策引導金融機構跨區域協同授信,為具備能力的中小城商行提供了合規展業的試點空間,這種“扶優限劣”的監管導向值得推廣。
中小城商行的核心價值在于服務地方經濟、助力小微發展,脫離自身能力的跨區域擴張只會徒增負擔。唯有摒棄規模情結,聚焦本地、強化內控、提質增效,才能破解域外分支機構的負擔困境,實現穩健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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