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華后不久,韓國總統李在明又趕赴日本,與即將下臺的高市早苗舉行會晤,推行其務實外交的理念,在東亞外交圈出盡了風頭。而在韓國國內,他的前任尹錫悅卻正面臨一場生死考驗。那么李在明是否愿意動用自身權力,救尹錫悅一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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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觀察者網最新報道,韓國負責調查緊急戒嚴事件的特檢組對尹錫悅提出指控,要求判處他死刑。而為尹錫悅提供莫大幫助的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則被要求判處無期徒刑。
韓國特檢組給出的理由極其充分。他們強調尹錫悅實施緊急戒嚴的行為,本質上侵犯了國家安全和國民生命權,帶有反國家活動的性質,其出兵占據國會大樓的行為則更是史無前例,犯罪情節極其惡劣,故而要求對尹錫悅判處死刑。但這畢竟只是檢方給出的一個建議,后續還要進行一審宣判,甚至不排除會走到二審,期間變數很多。最終作出決定的權力在韓國法院手上,預計他們將于2月底前對該案作出一審裁決。而尹錫悅究竟會不會面臨死刑,現在有正反兩方面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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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聲音認為,韓國自1997年以來就再也沒有執行過死刑,尹錫悅的“同行”韓國前總統全斗煥的例子可供參考。全斗煥在1996年因涉嫌軍事叛亂罪等遭起訴,一審時被判處死刑,后來減刑為無期徒刑,再然后又在1997年得到候任韓國總統金大中的特赦,并于1998年初獲釋。考慮到歷史慣性以及國際影響,有輿論認為,尹錫悅也會走全斗煥的老路,被判處無期徒刑之后蹲幾年監獄,然后得到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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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方聲音則認為,韓國的確30年沒執行過死刑了,但同時也得考慮到韓國已經30年沒有過像尹錫悅這樣踐踏憲法、侵犯國家安全的行為了,從犯罪嚴重程度來看,死刑說得過去。更何況當時的韓國政府同意為全斗煥減刑以及特赦,是因為全斗煥及其黨羽仍然是韓國社會的一股重要力量,不能不投鼠忌器;現在連國民力量黨都拋棄了尹錫悅,他已經是孤家寡人一個,判處死刑沒什么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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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事求是地講,這兩種說法都有其合理性,這也就導致韓國法院不能不考慮外部影響來做最終判決,而不是僅僅參考法律條文。而在法院之外,韓國政黨、政客的博弈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尹錫悅的命運。目前,執政黨共同民主黨方面主張對尹錫悅重刑并展開攻勢,在野黨國民力量黨對“壓迫司法部的政治煽動”表示了擔憂,雙方甚至已經將如何處理尹錫悅牽扯到了今年6月份的地方選舉上,將其視為地方選舉拉票和宣傳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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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不過,兩黨的彼此攻訐最終還是得體現在李在明的抉擇上。李在明握有特赦權,不管尹錫悅最終是否被判處死刑,他都可以像當年金大中特赦全斗煥一樣,特赦尹錫悅。但假如李在明動用總統權力和影響力,對韓國法院施壓,可以說判處尹錫悅死刑的難度也不是非常大。畢竟尹錫悅的所作所為擺在這里,為其開脫的人甚至只能從傳統、國內外影響這樣的角度出發,而不是直截了當地宣傳尹錫悅罪不至死。
總而言之,尹錫悅是死是活,很大程度上要看李在明本人作何抉擇。李在明本人正式表態之前,外界難以推測尹錫悅的命運。不過,尹錫悅的支持者最好不要過于樂觀,要知道李在明的性格和文在寅有很大區別,從他以絕食來抗爭尹錫悅政府的行為來看,文在寅特赦樸槿惠的先例未必會被繼承下來,這是他們不能不預料的一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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