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是高層對今年房地產工作的定調。
在穩定市場過程中,發揮好各項房地產減稅政策可以有效提升市場活躍度,持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個稅政策
1月14日,財政部、國稅總局、住建部等三部門聯合發布公告,決定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繼續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條件。
根據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公告顯示,新購住房為新房的,購房金額為納稅人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價格;新購住房為二手房的,購房金額為房屋的成交價格。
享受優惠政策的納稅人須同時滿足相應條件,即:納稅人出售和重新購買的住房應在同一城市范圍內。同一城市范圍是指同一直轄市、副省級城市、地級市(地區、州、盟)所轄全部行政區劃范圍;出售自有住房的納稅人與新購住房之間須直接相關,應為新購住房產權人或產權人之一。
充分發揮政策組合拳效應
實際上,上述政策自2022年10月落地實施以來,已先后經歷了兩次續期,進一步體現了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
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為,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有利于購房者節約房產交易環節成本,對處于入市臨界點的潛在購房需求具有顯著的釋放效應,促進市場交易活躍度提升。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嚴躍進表示,這一政策的延續非常關鍵,與2025年底的增值稅減稅政策一樣,進一步減少了相關稅費成本,彰顯了稅費政策對住房市場尤其是住房改善層面的支持導向,也進一步體現對今年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的支持和動作。
從去年底至今出臺的相關政策內容看,持續降低購房交易成本是2026年房地產領域的政策導向之一。
對此,嚴躍進建議,各地要利用好此類政策,和其他政策進行疊加,充分發揮政策組合拳效應。同時把握房價趨穩等利好因素,促進購房市場活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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