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清朝的地方大員,兩廣總督和廣東提督這兩個名號,經常在歷史劇里“同框出鏡”,一個管著兩廣軍務,一個是廣東駐軍一把手,到底誰的官階更高、實權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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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在地方實行“督撫制度”,總督是文官體系里的封疆大吏,兩廣總督的管轄范圍是廣東、廣西兩省,官階為正二品,還常常會被加授兵部尚書銜,官階直接升至從一品。
別看總督帶著“督”字,看似和軍事掛鉤,但他的核心職權是總攬兩省的軍政民財,相當于朝廷派在地方的“大管家”,軍隊的調遣、糧餉供應、武將的考核,都在他的管轄范圍內。
再看廣東提督,他是從一品的武官,是廣東省綠營軍隊的最高指揮官,直接統領全省的水陸駐軍,負責練兵、剿匪、海防等具體軍務,單論官階,從一品的提督比正二品的總督還要高一級。
但關鍵就在于清朝的“以文馭武”祖制,武官的地位再高,也得受文官節制。
廣東提督雖然手握兵權,卻沒有調兵的自主權,哪怕是調動一兵一卒,都必須得到兩廣總督的調令。
在仕途晉升上,總督是朝廷的“重臣預備役”,政績突出者可入朝擔任六部尚書甚至軍機大臣,而提督的晉升空間卻很狹窄,大多只能在武將體系內調動,很難躋身朝廷核心決策層。
舉個很直觀的例子:如果廣東境內發生叛亂,廣東提督需要帶著軍隊奔赴前線平叛,但糧草的供應、地方州縣的配合、平叛策略的制定,全得聽兩廣總督的安排,提督要是敢違抗總督的命令,總督一紙奏折遞到朝廷,提督大概率會被革職查辦。
說到底,廣東提督是地方駐軍的“軍事指揮官”,而兩廣總督是兩廣地區的“最高軍政長官”。前者管“怎么打仗”,后者管“要不要打、怎么保障打仗”。
看似官階更高的提督,實則是總督手底下負責執行軍務的“下屬”,這正是清朝統治者的高明之處——用文官制衡武官,從根源上杜絕了武將擁兵自重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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