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能用電動汽車賣電,還能獲取一定收益……近日在云南省普洱市寧洱縣投運的首個V2G技術充電樁項目讓這一設想變成現實。
該項目選址緊鄰普洱民族團結園、居民居住區及校園核心區域,精準覆蓋民生出行高頻場景,由南方電網云南普洱供電局實施建設。新建14臺充電樁,總充電容量達1494千瓦,其中配備2臺V2G充電樁,可兼容750伏和1000伏電壓,既能滿足多輛新能源汽車同時高效補能,也能夠接受電網有序充放電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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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主用普洱市寧洱縣投運的首個V2G技術充電樁充電
“這些充電樁把每輛電動汽車變成了一個微型的移動儲能電站,在電網負荷高峰或有需要時,車主可將車載電池儲存的電能反向輸送回電網,通過峰谷電價差獲取收益。”普洱供電局企業管理部新興業務管理專責代立峰介紹。
普洱供電局工作人員算了一筆賬:一般新能源車輛一次充放電差價收益約30元(為保持電池性能,車輛電池容量按50千瓦時、放電量按30千瓦時計,差價按1元/千瓦時計),如果采用極限放電且考慮峰平谷最優電價,收益可以到70元左右。隨著該充電項目順利建設投入使用,標志著該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邁入“源網荷儲”協同發展的新階段,為普洱區域綠色交通發展、電網柔性調控注入強勁動能。
云南網記者段曉瑞
(云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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