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前總統尹錫悅因涉嫌妨礙逮捕等罪名,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此案是尹錫悅面臨的八項刑事審判中,首個獲得法院判決的案件。
16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35庭就其涉嫌妨礙特殊公務執行、濫用職權妨礙權利行使等罪名,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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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錫悅因涉嫌與“12·3緊急戒嚴令”相關,被指控阻礙公調處執行逮捕令,并于去年7月被特檢組追加起訴。他還被指控在事后撰寫戒嚴公告文,侵犯國務委員審議表決權,并向外媒散布不實信息、銷毀涉案通訊設備證據。
此前,特檢組在結審公審中對其求刑十年,指出其行為“嚴重破壞國家法律秩序,辜負國民信任”,且“始終未表悔意,反復辯稱戒嚴正當”。
尹錫悅則在最終陳述中反駁檢方指控“如同喜劇”,堅稱公調處調查程序違法,并將局勢歸咎于國會與在野黨,稱行使國家緊急權出于必要。其辯護方持續主張戒嚴具有正當性,相關行為不應受罰,堅持無罪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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