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嘍,大家好,今天小墨這篇評論,主要來分析1月10日到14日,"死了么"APP連續霸榜蘋果AppStore付費榜榜首,行業熱度一直很高。
從目前已知信息看,"死了么"APP基于網友評論區討論的創意,通過較低的技術成本設計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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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引發網友關注并破圈傳播,核心原因一方面在于"死了么"這個名字引發的廣泛好奇,另一方面在于APP切中網友對獨居、孤獨、死亡等議題的關注。
可如果APP本身的運行模式,并不能成功實現對獨居人士的關注與保護,產品立足的基石是否會坍塌?第一財經記者在實測中發現了不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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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財經記者實測顯示,1月12日、13日連續兩日斷簽之后,14日上午10:19,預留郵箱才收到預警郵件,內容顯示:"我是XX,我已經連續2天沒有活動了。快來檢查我的身體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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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表示,該預警機制存在時效問題,不如智能硬件類產品實時監測身體情況。連續兩日未簽次日才郵件通知,預警滯后,時效與郵件的形式都難以應對心梗、跌倒等突發風險。簽到機制容易被遺忘,多次接收預警郵件后,容易引發"狼來了"效應。
目前該款APP無位置監測、生理數據采集等功能,無法識別真實危險場景。即使兩日后通知預警,如果無法鎖定具體位置與身體情況,也無法實現對獨居人士的保護功能,網友稱其**"只能提醒,無法救命"**。
實際上,市場上已有不少針對獨居老人的智能硬件產品。例如智能手環可以實時監測心率、血壓等生理數據,一旦檢測到異常立即發出警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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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攝像頭可以通過AI算法識別跌倒等危險動作,第一時間通知緊急聯系人。相比之下,"死了么"APP依靠用戶主動簽到的機制,確實存在明顯的時效性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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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預警保護時效性問題,"死了么"APP《用戶協議》也存在法律漏洞。《服務特性》中注明:該服務為免費非商業性工具,("死了么"APP官方)有權根據自身判斷,隨時暫停、終止或修改服務內容,且無需對用戶承擔任何補償責任。
不對服務的持續性、準確性、安全性做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包括但不限于服務中斷、數據丟失、通知延遲等情況。
同時在《平臺責任》一欄強調,("死了么"APP官方)不對緊急通知功能的及時性、準確性負責,用戶需自行評估并承擔因通知延誤、誤判等引發的全部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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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恒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劉安邦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相關內容涉及違反公平原則等問題。網絡平臺用戶協議是典型的格式合同,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第四百九十七條,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雙方權利義務,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對方注意免除或減輕其責任等與對方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
具體來看,"平臺有權隨時修訂本協議,用戶繼續使用即視為接受",這賦予了平臺單方、無限制修改合同的權利,用戶喪失了協商權,只能被動接受或放棄服務,違反了合同公平原則。
《協議》中的"不保證""不負責"相關內容,將平臺通知系統可能失效的風險完全轉嫁給用戶,免除了平臺在保障賬戶與信息安全方面的基本責任,加重了用戶負擔,依據《民法典》,相關內容可能因顯失公平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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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據處置權利》提及APP有權收集、存儲、使用用戶相關數據,并對數據進行匿名化、去標識化處理,用于服務優化、技術研究或其他合法目的。劉安邦稱,"其他合法目的"是模糊的兜底條款,為數據使用留下了不受限制的空間,涉嫌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的"目的明確"和"最小必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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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款付費下載APP,《協議》在"服務內容與性質(二)"中明確聲明:"本服務為免費非商業性工具"。此表述構成了對用戶的明確承諾,在實際運營中改為收費,與此前承諾直接矛盾,可能涉嫌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關于經營者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規定,侵犯了用戶的知情權。
劉安邦表示,根據《民法典》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用戶協議》中不合理地免除平臺責任、加重用戶責任、限制用戶主要權利的條款,在法律上被認定為"霸王條款"而無效的可能性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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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么"APP切中了獨居安全這個社會痛點,快速走紅有其必然性。
可產品要真正解決獨居人士的安全問題,光靠簽到提醒遠遠不夠。技術升級、功能完善、用戶協議合規化,這些都是接下來需要解決的問題。獨居安全是個值得關注的賽道,期待有更多真正解決問題的產品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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