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年來我隨禮無數,卻沒有怎么辦過像樣的宴席,因此在我內心很不平衡,總覺得過去送出去的禮,應該要好好收回來。于是我就把這些都寄托在兒子結婚這件事上,因為只有家里有喜,才好宴席收份子錢。
然而,今年參加了外甥一場難忘的婚禮后,我卻打消了這個念頭,感覺辦婚宴,根本沒有什么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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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2歲的我,在這近半年里,參加很多喜宴,尤其是結婚宴最多。
因為我們這邊的人比較傳統,覺得龍年不宜結婚,所以很多準備結婚的,都趕在龍年到來前結婚辦婚宴。
在老年最后的兩個月里,我也迎來了人生中最密集的婚宴邀請,我總共接到了10份請帖,雖然只參加了五場,但沒去的我都隨了份子錢。
我想很多人也和我差不多,那兩個月的心,就像在滴血一樣。因為喜事多,意味著我們需要付出的紅包也會更多。
我沒有算得太清楚,大概預估了下,我那10份隨禮,就花了我近一個月的工資。
很多人都說份子錢這東西,都是有來有回的,今天你給他隨禮,明天我家辦喜事,他就得還回來的。
雖然說這隨禮是人情往來,有來有回的,但對于我這個二三十年來,就沒辦過什么宴席的人來說,默默隨禮了二三十年,看著辛苦掙來的工資往外送,卻沒機會收回來,是很不甘心的。
所以,看著人家兒子結婚收禮一大把,我也想過兩年兒子結婚時,就想好好地辦場婚宴,把收他們的份子錢都收回來。
另外,看著那些辦酒席的親戚朋友,一個個都很熱鬧喜慶,還特有面子,我也想在兒子結婚時,好好享受一番辦喜事的熱鬧和排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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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前不久,參加外甥一場很特別的婚宴后,我卻突然不想給兒子辦結婚酒了。
而原因是這樣的:
我的外甥阿明,今年32歲了,去年和談了兩年半的女朋友確定了關系。原本外甥和外甥媳的意思是,不想辦婚禮,領證后幾家親戚坐下吃個飯,也不收紅包那些就很好。
但是我姐卻不這樣做,她也跟我過去一樣,跟年輕人解釋說,她過去給人家隨禮那么多,要趁著這個機會,把那些錢給收回來。
她不在乎能不能回本,就是要平衡心態,另外我姐也表示,她這些年不容易,就想好好熱鬧一回。
對此,我也是很支持姐姐的想法,畢竟她這些年確實很不容易。
我姐夫在外甥15歲時就去世了,這17年來,姐姐是一門心思都放在外甥身上,為了外甥能健康成長和不影響學業,她選擇了不再婚。又為了掙更多錢給外甥過好生活,她辭掉工作,去開了早點鋪。
姐姐這十多年來,是當爹又當媽,為養大外甥付出了很多,犧牲了很多青春和自由,如今她想要好好熱鬧一下,也是應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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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姐姐這些年,靠開早點鋪也掙了不少錢,因此對于外甥的婚禮,她也沒有從簡,反而怎么熱鬧怎么來,把外甥的婚禮搞得非常豪華又氣派。
首先,她早早就在我們市里一家臨江的酒店,定了一個超級大的宴會廳,預估可以擺一百張桌的那種。
接著,她又花了大半個月時間,把那些親戚朋友,尤其是送過禮隨過份子錢的都聯系了一遍,有些是親自送請帖過去,有些是寄快遞過去,有些更是直接一點,電話一打,電子請帖一發。
然后,姐姐請了我們當地的電視臺主持人當司儀,又叫了一幫專業的婚禮團隊,攝影師、化妝師、豪華婚車、禮服、節目演員等等,一條龍下來,光婚禮團隊就得坐一圍臺。
再然后,因為是搞聯婚,還要雙方家長上臺講話致辭,而姐姐不太會說,而且她又是一個人,感覺怪不好的,就叫上我幫忙湊個數,托人給我整了一張三四百字的文稿,要我替她在臺上致辭。
最后,當天中午的宴席來了61張桌,到場少少也有五六百人,為了照顧很多要上班來不了的親戚朋友,又加擺了晚宴,大概8張桌。
結婚當天,是挺熱鬧的,從凌晨接親到晚上9點多陸續散場,我們夫妻倆和姐姐以及親家,都是忙前忙后,一個個問候一個個灌酒,不是我自己的兒子結婚,我都樂得不得了。
然而,婚宴過后的第二天起來,我就感覺這婚宴辦得實在太累人了,一天忙到晚,沒個休息,飯菜沒吃多少,酒卻喝了一大堆。
我因為當外甥家的男家長,為此喝了最多酒,沒張桌都敬了酒,最后休息了三天才緩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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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禮后的第一個周末,我一家又倒回姐姐家吃飯,我就問姐姐這外甥婚禮辦得好不好?還笑她這些年隨出去的份子錢也該收回來了吧!
結果姐姐卻毫不掩飾地說:外人看起來,這婚禮辦得是熱鬧有豪派,但對于我們做主家的來說,真是找罪受啊!
姐姐還勸我,以后我兒子結婚時,還是簡單走個過場好。
看著外甥辦婚宴前,還激動無比的姐姐,這才過去沒多久,怎么就蔫了一樣,還如此抱怨辦婚宴不好?后來,仔細聽姐姐訴說,我才知道這婚宴不僅累人,還花銷很大,根本就是花錢買罪受。
那天婚宴,雖然不過一天時間,但就在那一天,我姐姐就花了小40萬,除去給親家的彩禮12萬,剩下自己掏腰包花了28萬多。
我一聽到這么多,就很懵,怎么要這么多錢,因為我預測這么豪華的婚禮,最多自掏個七八萬請婚禮團隊和包酒店的錢,畢竟份子錢收起來,那酒店飯菜錢,也可以扯平,或者不用太多錢的。
可姐姐卻告訴我,那天70張桌,來了五六百多人,但最終包來的份子錢,算下來才16萬,大部分人包的紅包不是一百就是二百,有些鄉下來的親戚,還有包50元的。
最大的紅包除了我這個舅舅包了六千八,就剩她的一些閨蜜,包了上千的紅包,其他很要好的親戚,尤其是我兒子他大爺小叔小姑們,也才包了四五百元。有些發出了邀請,人沒來紅包也沒送。
最終算下來,我姐姐說,就這么一天,實際讓她花了12萬左右的錢。她說12萬一天,就換來一天的熱鬧和面子,然后還累得一塌糊涂,她就覺得這婚宴辦得一點也值得。
她很后悔,如果知道要花這么多錢,還這么累人,她就該聽孩子的話,簡簡單單請比較好的親戚朋友辦幾桌家宴,走走過場就可以的。
這樣還能剩下10多萬。更是拿著這10多萬,還能給孩子的新房裝修得很好,結果一場婚宴,搞得1這些錢就沒了。
聽到姐姐這么說,我也對辦酒席婚宴這事恐懼了,感覺現在辦場宴席,真不全是美好的。
先不說份子錢能不能收回本,就說這前前后后忙起來的事,真的怪累人的。辦宴席簡直就是,出錢出力就賺了一時的高興和面子,其他都討不到什么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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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經過參與了外甥的婚禮,我做了個決定,等我兒子結婚時,我就不大搞特搞,選擇一切從簡,不辦酒席,也不要親戚朋友隨份子錢,這年頭辦酒席只有虧的,沒有賺的。
還不如直接兩親家相聚在一個酒店,再叫點各自比較好的親戚朋友,一起吃個飯,共同見證下年輕人的婚姻,來得簡單又有意思。
這樣小范圍的婚禮儀式,既不累人,也不會花太多錢。把不辦婚禮的錢,節省下來花在兒子兒媳身上,或者未來的小孫子身上,我都覺得這樣更有意義。
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自己辛苦掙來的錢,花在自家人身上才最值得,大家說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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