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 年 1 月 17 日,馬斯克向美國聯(lián)邦法院提交正式起訴文件,要求OpenAI 和微軟共同向他支付賠償金,金額區(qū)間約為 790 億至 1340 億美元(約合人民幣 5505 億元至 9338 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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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斯克的主張是,這兩家公司因他在 2015 年共同創(chuàng)立 OpenAI 時提供的資金與支持而從中獲得了所謂的“非法收益”。
馬斯克在提交給聯(lián)邦法院的文件中表示,在他于 2015 年聯(lián)合創(chuàng)立 OpenAI期間,其貢獻為 OpenAI 創(chuàng)造了 655 億美元至 1094 億美元的價值收益,為微軟創(chuàng)造了 133 億美元至 251 億美元的收益。相關(guān)表述系其為開庭審理所做的準備。
OpenAI 稱該訴訟“毫無根據(jù)”,是馬斯克“騷擾”行動的一部分。
微軟的律師則表示,沒有證據(jù)表明微軟“協(xié)助或教唆” OpenAI。
馬斯克于 2018 年離開 OpenAI,現(xiàn)運營 xAI 及與 ChatGPT 競爭的聊天機器人Grok。
馬斯克指控 OpenAI 在一次備受矚目的重組中,違反了其創(chuàng)立宗旨,欲將其轉(zhuǎn)型為一家營利性實體。
本月加州奧克蘭的一名法官裁定,陪審團將審理此案,預計將于 4 月開庭。
馬斯克在提交的文件中稱,他為 OpenAI 的早期種子輪融資貢獻了約 3800 萬美元,占投資額的 60%。他還在項目創(chuàng)立之初幫助 OpenAI 招募員工,為創(chuàng)始人牽線搭橋,并提升信譽度。
“正如初創(chuàng)公司的早期投資者最終獲得的收益可能遠超初始投資一樣,OpenAI 和微軟獲得的非法收益,馬斯克先生現(xiàn)在有權(quán)追回這些收益,遠遠超過了馬斯克先生的初始貢獻,”馬斯克辯稱。
文件指出,馬斯克對 OpenAI 和微軟的貢獻是由其專家證人、金融經(jīng)濟學家 C. Paul Wazzan 計算得出的。
文件稱,如果陪審團裁定 OpenAI 或微軟任何一家公司負有責任,馬斯克可能會尋求懲罰性賠償及其他處罰,包括可能的禁令,但沒有具體說明禁令可能采取何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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