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人陳德,娶的妻子姓林。因為家里窮,陳德就到臨清去幫工,林氏在家織麻賣錢,養活自己。日子久了,林氏被左鄰的張奴所引誘,兩人情意很相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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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過后,陳德把積攢下的幾十兩銀子,裝在袋子里帶回家去。走到離家還有十五里的地方,天已經黑了,而且下起了小雨。陳德擔心萬一有賊趁天黑打劫,身上帶著銀子不安全,
因此就把錢袋藏在附近一座水心橋下,第三根橋柱的洞穴里,然后空手走回家去。這時,林氏剛好正在和張奴親熱,聽見丈夫的敲門聲后,趕快把張奴藏在床底下。
接著,夫妻見面,相互道了勞苦,陳德就談起半路藏銀子等情況。等到第二天早晨,陳德去取銀子時,那個張奴已經捷足先登。原來是張奴在床底下竊聽到陳德的談話,等他們夫婦睡著,他就開了后窗跑出來,到橋下把藏的銀子神不知鬼不覺地據為己有了。林氏的心本來就懷疑丈夫沒掙到錢,現在聽說丟了銀錢,就懷疑是丈夫欺騙她,對丈夫又是埋怨又是咒罵。
當時,知縣吳復很有聲望。陳德向他訴說了自己的不幸,吳復笑著說:你以真心對待妻子,卻不知道妻子別有心思啊!"
吳復把林氏拘押到縣府,嚴厲審問,林氏則拼命喊冤。陳德看了,心里非常憐惜妻子,就向吳復表示愿意放棄銀錢,請他不要再追究林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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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復大聲斥責他說:"你是假裝丟了銀錢,來戲弄本官嗎?"說著,就讓人把陳德送進了監牢,而把林氏釋放回家。隨后,吳復派了一個比較機靈的差吏,化裝成乞丐,到林氏家一帶偵察,從而掌握了張奴和林氏私下里相互慰問的情況。吳復把這兩個人一起逮捕,弄清了事情真相,并對他們進行了懲處。
張奴睡了陳德的老婆,本性有羞恥之心,他不但毫不愧疚,反而變本加厲,還偷人家的錢財,實在是壞透了的小人,簡直不可救藥。所以,知縣吳復定要把他問罪,是非常正確的做法。對這樣的人,如果姑息養奸,必會助長邪惡貪婪之風,讓好人沒了退路。
既偷錢又偷人,這樣極其惡劣的小人,必須嚴懲不貸,予以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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