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新聞臺記者林宸佑(馬德)被臺檢方指控涉嫌違反所謂“國安法”,昨日遭橋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林宸佑過去采訪常常犀利追問,甚至直接跟綠營政治人物對嗆,此事曝光后,不少綠委第一時間跳出來落井下石,民進黨“立委”王義川大呼“舒服”、前“立委”賴品妤要抽獎送火辣寫真,新北市議員卓冠廷更高喊“現在是偵辦誰是協力者的時間”。他們無意討論法律,只想一解心頭之恨。
看到這些發言,結合賴清德上臺一年來把司法當武器打擊政敵,一個盡心盡力守在臺立法機構的記者被民進黨當局以所謂“國安”理由法辦,除了民進黨支持者,誰能認為這不是政治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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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宸佑。(臺媒)
資深媒體人陳揮文18日表示, “無罪推定原則”是民主法治社會的根本。然而,部分綠委見獵心喜、未審先判,對馬德、對中天亂潑臟水,落井下石,愧對“民主進步”的黨名。
陳揮文回顧,馬德事件讓他想起多年前的同事郭玫蘭,她曾經被“國安法”偵辦。當年檢調單位浩浩蕩蕩搜索,諭令2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手機、筆電被扣押。過了幾個月,臺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全案一場誤會。但郭玫蘭名譽嚴重受損,遭受各界異樣眼光,工作求職不順,她聲請賠償失敗,只好自認倒霉。
更遺憾的是,此案爆發四年后,郭玫蘭因病含冤去世,陳揮文質疑,臺北地檢署、“調查局”,有跟郭玫蘭說一句對不起嗎?還是,辦錯了,弄錯了,就算了?
陳揮文更點名綠委林楚茵, 26年前他和郭玫蘭、林楚茵在同一家媒體共事,請問林楚茵,你還記得郭玫蘭嗎?你相信,郭玫蘭會是違法嗎?我們是不是應該用一樣的標準,看待郭玫蘭與馬德?
陳揮文的仗義執言,讓島內輿論又想起了當年那位被“政治暴鎮”的犧牲者。
2014年初的一天,臺“調查局”以所謂違反“國安”的名義,到郭玫蘭家中進行搜索、扣押新聞采訪資料、名片、光碟、隨身碟、手機SIM卡等,并帶回新店“調查局”總部進行隔離偵訊。
后來調查發現,郭玫蘭透過電子郵件發送2008大選選情分析、民進黨對扁案的公開說法、內容幾乎都是公開的新聞資料并非公務秘密。但因為檢調泄露資訊,違反偵查不公開,郭的正面照片、偵辦罪名都被公諸于眾,她原本要到一家知名國際新聞網絡媒體工作,卻因為有案在身,媒體高層不敢與她聯絡、甚至不愿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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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揮文舉昔日郭玫蘭冤案,批評民進黨對中天潑臟水。(臺媒)
獲不起訴處分后郭玫蘭不斷在媒體求職,但因所涉案件具有敏感性而履履碰壁,連兼差寫稿都被終止合作關系,只能靠母親金錢支援度日。之后她找到一份薪資不高的藝廊媒體公關工作,老板卻因為郭玫蘭身份太敏感,要她名片上把名字改為“郭小蘭”來避免麻煩。
郭玫蘭在2018年因腦癌過世,自獲不起訴后,這位資深記者再沒能回到媒體圈,而因違反偵查不公開導致其名譽、工作受到影響一事,也從未得到應有的道歉。看到郭玫蘭的悲劇結局,聯想到林宸佑被羈押,哪怕最后調查結果也是烏龍一場,他恐怕也難以回到熱愛的工作崗位。
當綠委沈伯洋妄稱,一切交流都是“統戰”,民進黨所謂的“國安法”,在島內也早就變成謀獨分裂者打擊異己的工具,在賴清德眼里,不認同他主張的人,皆是“違法者”,是要被打掉重煉的雜質。
至于陳揮文,他評論時事常有一套自己的特殊邏輯,先前談大罷免,很多解讀讓人不敢恭維,一度被網友戲稱“挺綠三本柱”之一。但比起有人因為政黨輪替開始趨炎附勢還要標榜中立,有人變節助綠還怪別人抹綠,面對中天記者遭收押,陳揮文敢于仗義執言,怒斥民進黨向中天潑臟水,而那些人卻未必有這份勇氣,因為他們早就向賴清德低頭叩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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