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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律師:我家人被刑事拘留了,目前被關押在新野縣看守所。拘留通知書上顯示他涉嫌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具體是什么情況,我們家里人也不是很了解。聽公安機關說是因為他變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但是具體是什么情況我們家屬都不清楚。我想請問,您知道新野縣看守所的詳細地址在哪里嗎?我可以委托您作為他的辯護律師嗎?能否先委托您過去會見一下他?了解一下案件的詳細情況。像他這種情況,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嗎?這種情形不應該就屬于普通的民間借貸嗎?怎么就構成犯罪了呢?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與民間借貸的區別是什么?對于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應當如何認定?謝謝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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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解答:
新野縣看守所地址:新野縣漢城路與中興路交叉口向東1.5公里路北。
導航:新野縣公安消防大隊
乘車路線:新野縣汽車站步行至公交車站乘坐新野105路公交車到消防大隊站下車,向東步行100米路北。

家屬可以委托要永輝律師到新野縣看守所進行會見。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從事刑辯業務十多年的要永輝律師認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別在于借貸的非法性和借貸對象的廣泛性。民間借貸是法律保護的合法借貸形式,是針對少數特定人的合法借貸活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則是針對不特定的人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至于你家人最終是否會被認定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否應當認定為民間借貸,則需要律師會見以后根據了解到的具體案情才能作出準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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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生活中,非法集資案件頻發,涉案領域增多,作案方式花樣翻新。打擊非法行為的同時,須對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行為作出區分。非法集資主要涉及罪名包括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和非法經營罪等。那么,如何將民間借貸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進行區分?對于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又應當如何認定呢?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與民間借貸的區別在于借貸的非法性和借貸對象的廣泛性。民間借貸是法律保護的合法借貸形式,是針對少數特定人的合法借貸活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則是針對不特定的人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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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是指行為人為回避以“存款”的形式吸收公眾資金引起麻煩,擔心受到追究,在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或者國務院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開辦所謂的“基金”或者“基金會”,如“職工互助基金會”、“個體勞動者基金會”、“老齡基金會”、“農村合作基金會”等,再以此名義“合法”地吸收公眾資金以開展所謂“活動”。
還有的以吸收投資,擴大企業再生產為名,無固定利率,年底分紅,實際許以高出銀行利率很多的股息,吸收公眾存款。這類行為的實質,與典型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擾亂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沒有實質區別,仍是針對不特定的人非法吸收資金的行為。【如您有法律問題需要咨詢,請致電要永輝律師: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多年以來專注于刑事辯護,具有豐富的執業經驗,熟悉新野縣看守所會見流程,熟知公檢法辦案程序,可以為羈押在新野縣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師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申訴控告、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辯護專業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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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野縣看守所推薦會見律師:要永輝律師,新野縣資深刑事辯護律師,咨詢熱線:15824811815。要永輝律師執業十多年以來辦理了大量案件,擅長辦理刑事辯護、刑事會見、取保候審、無罪辯護、緩刑辯護、罪輕辯護、死刑辯護、申訴控告、正當防衛、防衛過當、上訴再審等各類刑事犯罪案件,擅長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執業以來辦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辦案技巧。勝訴率高、收費合理,以專注、專心的服務理念依法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勤奮、敬業、務實,突出的業績、良好的職業道德,贏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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