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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峽江縣仁和鎮網友朱先生(化名)在大江新聞《問政江西》欄目發帖反映:有車輛頻繁在當地露天傾倒淤泥,嚴重污染周邊環境,懇請相關部門介入查處。
對此
吉安市峽江生態環境局回應
要求責任人限期清理淤泥
并開展生態修復工作
通過實施覆土、撒播草籽
等措施盡快恢復該地塊的生態功能
車輛頻繁露天傾倒淤泥
據朱先生介紹,江西勇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本承接了多個污水處理廠的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業務,目前該公司處于停產狀態。然而,近期有車輛頻繁將淤泥傾倒在廠區西北方向約650米處、緊鄰779縣道的露天空地上。
“裸露的淤泥不僅影響村容村貌,一旦遭遇大風天氣,揚塵還會飄散到周邊農田和居民區;雨天,淤泥中的污染物還可能隨雨水滲入土壤、流入附近水體,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威脅群眾的生產生活安全。”朱先生呼吁相關部門盡快介入,嚴查這一違規違法行為。
限期清理并推進生態修復
涉事方承諾植樹復綠
接到網友反映后,吉安市峽江生態環境局迅速聯合仁和鎮人民政府執法人員,于1月6日趕赴現場展開調查。
經核實,江西勇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2025年10月停產以來,始終未恢復生產。朱先生反映的露天傾倒點,為林權權利人胡某國所有;實施傾倒行為的清淤人員為謝某冬,其傾倒的淤泥為仁和鎮仁和村雞籠管水庫清淤及環境整治工程產生的棄土,并非污水處理廠淤泥。
執法人員進一步調查了解到,2025年12月22日至30日期間,清淤人員謝某冬在征得林權權利人胡某國同意后,將水庫清淤產生的約400噸淤泥傾倒在江西勇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西北方向約650米處的廢棄土坑內。林權權利人胡某國原計劃在該區域種植濕地松,但土坑底部為巖石結構且土壤貧瘠,不具備種植條件,所以想通過填入淤泥改良土壤性質,為后續種植做準備。
峽江生態環境局執法人員指出,水庫淤泥屬于其他固體廢物,未經規范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此類行為不僅可能改變土地用途、破壞區域內原有植被,且淤泥中的有機物、重金屬等成分在未經檢測與管控的情況下可能對土壤及地下水構成潛在污染風險,影響區域生態環境安全。
執法人員現場對清淤業務人員謝某冬進行了批評教育,并于1月7日正式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考慮到現場淤泥尚未完全硬化,機械清理條件不足,責令謝某冬于1月30日前完成全部淤泥的清理工作,并同步實施覆土、撒播草籽等措施,盡快恢復地塊生態功能。林權權利人胡某國也已認識到此次行為的嚴重性,積極配合整改,并承諾待春季氣溫回升后,在該地塊種植濕地松,以進一步鞏固生態修復成效。
來源:吉安大江網、大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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